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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這幾招,搞定熊孩子分分鐘!

錦囊一:針對熊孩子

1.溫柔耐心的引導

所有的“熊孩子”之所以被認定為“熊”,只是因為他們沒有得到正確的引導和理解。從這個角度,如果遇到年幼的“熊孩子”,不能一味地去否定他。可以試著從好的方向去影響自己孩子身邊的小夥伴,就如水中的漣漪,通過自身的引導與帶動,避免負強化。畢竟少一個“熊孩子”,就是為大環境的改善加分。

我們這一代的父母,都很努力地在學習,只是有時候使力的方向不對,會進入一個誤區,覺得我的做法都是對的,我要改變其他孩子。這種誤判有時用力過猛,反而對孩子形成強烈的負強化。(夢夢媽)

在一歲多孩子的相處中,爭爭搶搶並非大事,也上升不到“熊孩子”的程度。但在這裡,我意識到的是孩子的性格培養,這是可以被家長引導的。Children see, children do. 家長的作用至關重要,咱們以身作則,與人為善,講禮貌,幫助他人,我想孩子在這樣的氛圍裡,不用多說什麼,他們也是能感受到的。(小滿媽)

2.適時嚴厲的制止

對於那種父母不管教或者由保姆和阿姨負責照顧的孩子,請在有老師或者至少有兩位元中立的旁觀者的情況下嚴厲制止。最好的方式也是錄下來,可以請旁邊一個人協助你錄下你如何去嚴厲制止熊孩子的行為。但是制止時要注意幾點:不要和他有肢體接觸,不要大聲呵斥,不要威脅和恐嚇,只需要嚴肅地陳述事實。(Martin媽媽)

 錦囊二:針對自己孩子

1.安撫情緒為先

在孩子還不會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特別是2歲以下的小朋友,家長最好先在第一時間將孩子帶離事發現場進行安撫,至少也要先帶他到一個安靜的角落裡進行安撫。(Martin媽媽)

對於自己孩子的安撫,在教育之前勢必要先讓他冷靜下來,所以我覺得只要可以讓他冷靜下來的方法都可以,擁抱、轉移注意力、情緒認同都可以。更重要的是,在冷靜後讓孩子知道以後可以如何應對這樣的狀況。我們可以問孩子是否告知對方,自己並不喜歡這樣,請不要繼續這樣做。(Shane媽)

2.幫助孩子進行情緒疏導

對於已經明白事理的孩子,媽媽可以幫助孩子描述一下他當時的情緒狀態。比如“媽媽看到了你剛才發生了什麼事,你現在肯定很難過,很疼很害怕”,等孩子的情緒穩定之後再進行引導“你是還想玩嗎?還是你想怎麼辦呢?那我們一起來想想辦法。”如果孩子自己想不到方法來解決問題,那家長需要給孩子提供一些建議。比如,“如果你還想玩,我們可不可以和其他小朋友交換玩具玩”,或者“我們可以等一等再玩這個玩具”。(Martin媽媽)

3.教孩子學會拒絕

如果你的孩子年齡大一些,可以告訴他:如果別人對你做的行為讓你的感到不舒服,請一定要告訴對方,不要這樣做了。讓孩子自己學會主動拒絕。(Shane媽)

4.與對方父母直接交涉

對付“熊父母”要讓他們吃一次虧。沒有“熊教育”,哪來的“熊孩子”。治理“熊孩子”得從治理“熊父母”開始。我一直認為“熊孩子”如果有家庭管教是會改變的,家庭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如果直接侵犯到我家娃的利益,我會直接找對方的家長。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娃小而不撕。(湯包媽)

非常希望對方的孩子會因為同樣的行為受到傷害以後,對方家長能知道這是一種傷害性☆禁☆行☆禁☆為。(Shane媽)

5.交給小朋友自己解決

如果是孩子間搶玩具玩之類的小事,其實家長不用過多干預。因為小朋友進入社會也會慢慢摸索出一套他覺得有效或者他實驗過有效的方案。家長可以從旁觀察之後,給予一定的建議和解決方案。(Martin媽媽)

6.與孩子做朋友

平時與孩子要有充分的溝通,經常與他聊天聽他的想法,並給予認真的回應,使我們的關係能處於敞開的狀態,使他遇事能敞開的表達。父母孩子間建立充足的信任和安全感,“願意說出來”和“說誠實話”非常重要。(小不離媽媽)

 錦囊三:針對老師

1.投訴

投訴的關鍵點就是:你不要一會兒拿這個事去跟校長說,一會兒拿那個事去跟“熊孩子”的負責人講,這樣是沒用的。最好的辦法就是聯合幾個家長把所有事情列出來,然後一起投訴,這種見效最明顯。但是,很容易得罪老師。(Martin媽媽)

幼稚園校方或者早教中心必須立定規矩,入學前即應明確規矩,屢次不能遵守的孩子,早教中心應約談家長認真面對問題。規矩強調在先,敦促家長從一開始就認真對待和管教孩子。從幼時的教育中學習規矩也是將來遵守社會規則的基礎。家長不正面應對的,聯合其他家長一起施加壓力。(小不離媽媽)

2.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終極大招。

這個方法的第一步是先收集證據(照片、視頻等),把“現場這個熊孩子是怎麼欺負另一個孩子”或者說“當場發生什麼事情”都用視頻的方式錄下來;第二步是用文字方式再呈現事實的一個描述;第三步是請老師和學校負責人一起簽字確認整個事情發生的真實性;最後一步再把“熊孩子”家長請到學校來,一起坐下來談解決辦法。

為了避免雙方因為細節扯皮,因此把所有的證據和視頻用文字方式來呈現的話就有法律效力,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是最好的辦法。當你把所有證據列好了,再把這法律法規一起呈現到“熊孩子”家長面前,他們就會真正認真的去對待這件事,而不會含糊地打哈哈或者一笑了之。

PS.關於未成年人法律條款相關知識小連結: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第5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四款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合法權益”第一條就是“生命健康權”。如果你的孩子已經受傷或者流血,那已經侵害到他的生命健康權,你是可以根據法律的相關條例去保護自己孩子的。

---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46條,監護人在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根據婚姻法的第17條治安管理條例第八條,監護人在未成年人對國家集體和他人造成損害時,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

結語:

面對各種“熊孩子”的困擾,關鍵是要讓孩子清楚堅定地相信爸爸媽媽會保護他,但不會偏袒他。建立安全感,但明確界限,立好規矩。父母在日常生活和衝突中要以身作則,讓孩子明白遇到事情用情緒面對和解決是下下策。但我們並不要忽略和壓抑孩子情緒,而是教導他學習情緒的管理和壞情緒的化解,社交時用正面的情緒和態度去看待事情和處理事情。而家長過早過快過猛的干預往往會攔阻和錯過更好更美的發展,婚姻和人生中的諸多決定也是如此。靜靜聽,慢慢思,輕輕說,都是我們一生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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