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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土地市場之公開競買

據報導,剛更名不久的石榴集團(原名K2地產)在河南鄭州遭到了當地一些開發商的抵制,讓其“滾出鄭州”。面對同業壓力,12月4日淩晨,石榴集團發出消息稱,“我們投降,我們全面退出鄭州土地市場的公開競買”。

不難看出,鄭州當地開發商之所以不惜代價地將石榴集團趕出鄭州,是因為作為“外來戶”的石榴集團動了他們的乳酪。畢竟,總部位於北京、專注于中高端地產開發的石榴集團,如果深耕鄭州地產市場,鄭州當地開發商壓力不可謂不大。

尤為關鍵的是,石榴集團此番準備競買的地塊屬於城改用地,在鄭州地產圈內一直有一條預設的“潛規則”。據《介面》報導,開發企業一般提前三年就開始介入拆遷、補償、支付過渡費、建設安置房等一系列工作。前期的投入大致在10億元左右,最終的土地出讓也只是象徵性地走過場,一般都是以底價定向輸送,同時政府會返還60%~65%的土地款給開發商。

鄭州當地開發商與石榴集團的“衝突”,其實是“明規則”與“潛規則”的衝突。依照法律規定,既然是公開的土地拍賣,自然是價高者得,只要有錢,誰都可以來舉牌;但問題在於,因為資金原因,很多地方的城改地在招拍掛之前的拆遷過程中,往往早早引入開發商,讓其墊資,進行拆遷、辦專案手續等一系列工作,而後用地塊作為墊資的回報。

據《大河報》報導,某房企高管稱,房企現在最擔心的是,今後自己改造的地還是不是自己的?“實際上我們也被套牢了,前期投了那麼多錢,現在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但現在問題是以後這塊地不一定是自己的,如果到最後‘自己養大的孩子都被別人抱走’,那就虧大了。”

此前的7月20日,鄭州市國土局通過《鄭州日報》發佈公告,宣佈石榴集團拍下的72號地塊出讓無效,而且並沒有詳細解釋原因。石榴集團在鄭州的遭遇,與土地潛規則脫離不了關係。

11月11日,鄭州市委原書記吳天君被查的消息傳出後,不少鄭州市民放鞭炮、掛橫幅,慶祝他“滾出鄭州”。或許,類似石榴集團這樣的外來資本,被逼“滾出鄭州”的根本性原因,就在於某些當政者為了政績,不顧法律與市場規則的“瘋狂拆遷”。吳天君主政鄭州時期,保持著每年拆遷100多個村子的驚人速度,如果不提前引入開發商進場墊資負責拆遷、安置樓建設等事項,拆遷前期的海量資本,完全是地方政府不可能承擔的。

因此,鄭州當地政府,不應把石榴集團與當地開發商的“衝突”,簡單視為“商業競爭”,更有責任與義務站出來告訴公眾,“滾出鄭州”的背後究竟是什麼。

土地市場的招拍掛,早已被法律明確,自然不容褻瀆。然而,需要深刻反思的是,為什麼在包括鄭州的很多地方,土地市場的“潛規則”讓招拍掛的公開競買制度,最終流於形式;甚至,還時常引發種種荒誕的衝突。

PS:文章摘自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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