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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會吃漢堡?也來看看漢堡的歷史

在我小時候,漢堡真的是個金貴東西。

雖然當時我們這裡還沒有出現像北京那樣,在麥當勞結婚的事情,但能吃一次漢堡,也絕對是能寫進日記的級別。

小時候有幸被班裡的土豪同學請客,在德克士吃了一次漢堡——是的,我們這個小城市,第一個有漢堡賣的速食店是德克士——那是我人生的第一個漢堡。

如今早已記不得那個漢堡的口味,可是漢堡這種新鮮事物帶來的衝擊,影響了我多年,直到現在我依然很喜歡漢堡,當然,薯條也很喜歡。

順帶說一句題外話,多年之後我才真正認識到,我那位元土豪同學是一位多麼壕的X二代。

最近讀了一本《漢堡》,算不上是多麼精緻的一本書,大部分都還只是資料的堆砌,但是對一位漢堡愛好者來說,確實是很好的史料,作為談資,有很多可以聊的。

漢堡這東西,無論怎麼計算,發明也不過百多年,而且沒有任何關鍵證據能證明哪位大神是漢堡的發明者,當然也有各種爭執,但也都和我天朝各種爭奪名人出生地名號一樣,沒個作數的。

起源雖有爭議,但漢堡確實是在美利堅大陸上發揚光大的。

在19世紀末那個工業繁榮的年代,為了給工人們提供更便利的餐飲,餐車成為了主要選擇,而如今我們見到的這種漢堡形式,也在餐車中產生。

漢堡在那個年代,就是廉價食品的代名詞,一個5美分,在之後的很多年裡,都是這個價格。

這裡不得不提一個大家不太熟悉的名字——白色城堡,這是美國第一家主營漢堡的速食連鎖店,在1933年那個大蕭條的時代,白色城堡一年賣出了4000萬個漢堡,這在如今簡直無法想像。

白色城堡的成功,刺激了其他漢堡連鎖店的發展,當然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山寨——老美也搞山寨,大家都一樣——各種白色媽媽、白色酒館遍地都是。這些山寨店不僅店名山寨,甚至連廣告詞都抄襲,簡直不能更赤裸裸了。

雖然漢堡不僅僅是麥當勞,但是說漢堡不說麥當勞就不對了。

麥當勞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和我們熟悉的很多其他國外品牌一樣,這是個姓氏。

美國城市郊區化主要是戰後才出現的現象。經濟的富足與汽車自由量的增多使很多中產階級家庭可以帶上孩子舉家搬離問題叢生的市區。隨著市郊生活的興盛,也湧現出能滿足這些家庭需要的新型商業模式。

麥當勞家的查理德和莫里斯兄弟創立了一種可以滿足郊區家庭口腹之欲的商業模式。這兄弟倆1930年從老家新罕布什爾州搬到了LA,買下了一座小電影院——是那種真正的小電影院。

小電影院也掙不了幾個錢,到了1937年,為了能至少收支平衡——你能想像如今遍佈世界的麥當勞,當初只是為了滿足兩兄弟不賠錢的小小願望麼——兄弟倆在LA郊區的跑馬場附近擺了個地攤,賣橙汁和熱狗。

不出所料,橙汁和熱狗不賺錢,要是賺錢的話,就沒有後來的麥當勞了。

之後他們就開始加賣燒烤和漢堡,但是還是賺不到大錢。1940年倆人乾脆搬到了LA東邊100英里的聖貝納迪諾社區,開了個“麥當勞兄弟免下車漢堡吧”。

深諳經營之道(我估計的)的兩人,雇了20個妹子做“汽車點餐女郎”,負責為顧客點餐送餐以及收錢。

兄弟倆注意到他們的銷售業績中80%來自漢堡,所以乾脆砍掉了需要準備時間更長的燒烤,專心做漢堡。

二戰之後,麥當勞遇到了人手短缺問題,因為很多退伍軍人都去上大學去了,只能雇傭到醉酒的廚子和洗碗小工。

銷售受到了影響。於是兄弟倆決定通過減少開銷來整頓業務,用提高效率來擴大盈利。

他們看上了亨利.福特那一套,流水線作業,以此來為顧客提供快捷、可靠又便宜的食品。

於是麥當勞就變成了如今我們熟悉的那一套,店員們按照既定流程,快速的準備好漢堡可樂薯條等等,而顧客自己排隊、取餐,吃完之後自己收拾桌子。這些場景現在都很常見,我也就不多說了。

在當時,麥當勞兄弟宣城他們的員工可以在20秒內幫顧客準備好一份包括漢堡薯條和飲料的套餐。這種改變帶來的客流,讓麥當勞賺了個盆滿缽滿。

接著咱們要說到一個人,叫雷.克拉克,這位是個生產多重攪拌機的芝加哥公司的老闆。

多重攪拌機,是速食店製作奶昔的重要工具。

這位克拉克在1954年參觀了麥當勞的店鋪之後,被龐大的客流量給震撼到了,果斷和麥當勞兄弟會面並簽下了麥當勞全國特許經營的銷售權,也就是說某個地方如果想開麥當勞,先得在他這買個開店的權利。

隨著麥當勞的發展,克拉克和麥當勞兄弟的意見總是相左,然後這位壕乾脆一怒掏了270萬美元,買斷了兩兄弟的股權。

不過這兄弟倆,還是被允許繼續經營位於聖貝納迪諾的創始店。

從這以後,我們現在在全世界看到的各種麥當勞,就和這兩位姓麥當勞的兄弟沒關係了。

再說個八卦,這位克拉克老兄,為了擠垮麥當勞兄弟的店,乾脆在街對面又開了一家店。後來創始店因為失火被燒盡之後,克拉克還想搶第一家麥當勞門店的名號。

在克拉克手下的麥當勞,徹底變革了速食業,1963年,麥當勞一天就能賣出1000000漢堡,1966年麥當勞還成功在紐交所掛牌上市。直到克拉克1984年去世,麥當勞在美國已經擁有7500家店。

按照《漢堡》這本書中的說法,麥當勞的成功是因為抓住了美國人口結構變遷的關鍵時期,不同於早期的漢堡連鎖店定位市區,而是將目光投向了二戰後迅速崛起的美國郊區。

在書中,還介紹了很多其他的漢堡店的歷史,比如漢堡王,以及國人不太熟悉的溫痞漢堡等等,順帶一提,大力水手中那個帶著禮帽愛吃漢堡的胖子,就是溫痞。

整體而言,是一本不算精緻,但值得一讀的書。

讀完才知道,這世上還有那麼多漢堡,是我沒吃過的。

有機會,咱們繼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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