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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調整首付比例 暫停市區購房入戶政策

繼不久前限購後,杭州又出臺新的政策,杭州自9月28日起同步實施“暫停市區購房入戶政策”、“調整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調整二套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等,三箭齊發維護杭州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1、在購房入戶政策方面,明確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含蕭山、余杭、富陽、大江東)暫停實施購房入戶政策。2016年9月27日前已在網簽平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二手房轉讓合同的購房人,仍按原政策執行。

2、在商業性住房貸款政策方面,明確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區限購範圍內,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30%調整為不低於50%。

3、在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明確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市區限購範圍內,職工家庭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購房貸款,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40%調整為不低於50%。具體細則如下:

①政策調整的時間界定標準政策調整從2016年9月28日起開始實施,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准,二手住房以網簽平臺房屋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准。2016年9月28日之前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政策執行。

②政策調整實施的範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性購房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購買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等區域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能低於50%。

購買房屋所處其他區域的,按原有政策執行。政策同時明確,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次調整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繼續按照現行差別化公積金及信貸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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