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分娩是近年來興起的一種新型分娩方式,據說有很多好處,令很多准媽媽都躍躍欲試。然而今年4月,美國兩家權威醫學組織發佈的一份指導性意見給水中分娩潑了一盆冷水,認為沒有證據支持水中分娩的種種“好處”;相反,水中分娩可以引發新生兒窒息、休克、出血等嚴重併發症,此前公眾擔心的寶寶溺水風險的確存在;鑒於分娩期浸沒在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立,不建議水中分娩作為臨床常規方法。有產科專家亦提醒,產婦健康異常、胎兒巨大、胎位不正等情況均不適合進行水中分娩。
質疑:水中分娩可減少會陰側切?
最早有明確記載的水中分娩發生在1805年的法國,一名產婦花了48小時都生不出來,被人攙扶進入盛滿溫水的浴缸後不久便分娩成功。法國產科醫生蜜雪兒·奧當研究了100例水中分娩後,在1983年發表首創性醫學文獻。1990年以後,水中分娩逐漸在英國、美國等西方國家普及開來,並於近年來傳入中國。現代醫學已經發展到循證醫學階段,臨床決策需要遵循目前可以獲得的最佳臨床研究證據,那麼水中分娩究竟有何科學依據?
2014年4月,美國婦產科醫師學會(ACOG)與美國兒科學會(AAP)聯合發佈一份名為《水中待產和分娩》的委員會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推薦水中分娩的文獻大多源于單中心回顧性觀察或個人意見,往往在缺乏同行專家評議的刊物上發表,存在諸多缺陷,包括樣本偏小、有混雜因素、結果有偏倚,而水中分娩也缺乏動物或人體相關生理機制的科研基礎。
支持水中分娩的文獻認為,浸泡在水中可促進產婦靜脈回流而消除水腫,減少圍產期疼痛,增加舒適度和控制感,降低會陰創傷幾率,減輕分娩時的精神緊張,還能讓新生兒從子宮內“溫和”地過渡到外部環境。國內有產科醫生表示,水中分娩可以讓產婦免挨會陰側切的“那一刀”。然而,《意見》引用了2009年一份薈萃分析,其中包含12項設計適當、共涉及3243名婦女的隨機對照試驗,認為上述大多數“好處”缺乏足夠的臨床證據支持,而水中分娩發生會陰撕裂傷、需要陰☆禁☆道助產甚至需要改做剖腹產的可能性並不比傳統分娩方式低。
風險:“潛水反射”受制時寶寶嗆水
《意見》指出,水中分娩的病例報導暴露了一些嚴重甚至致命的風險,包括產婦和新生兒的感染風險上升,新生兒體溫調節障礙,臍帶撕脫和破裂後引起嚴重出血和休克,浴缸內溺水導致呼吸窘迫和低鈉血症,還有抽風、窒息等。例如,有1名水中分娩的新生兒死於嚴重的銅綠假單胞菌敗血症。
水中分娩會不會令寶寶嗆水,是備受關注的焦點問題。水中分娩的“潛水反射”理論聲稱,出生在水中的新生兒會本能地屏住呼吸。但是《意見》指出,動物實驗和人類胎糞吸入綜合征的大量研究表明,“潛水反射”可被壓制,導致新生兒吸入水分。這就從根本上動搖了水中分娩的安全性基礎。據報導,紐西蘭的婦產科專家發現有新生兒在水中分娩時出現中重度呼吸問題,幾乎溺斃,經過搶救才沒有造成永久性傷害。
《意見》的結論認為,在待產時浸沒在水中或可減弱疼痛、減少麻醉量,並且可以縮短產程,但沒有證據表明浸泡在水中待產對可以改善胎兒預後;分娩時浸沒在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立,沒有證據支持水中分娩對母體或胎兒的好處;鑒於新生兒少見但嚴重的不良反應病例報告,水中分娩僅限於臨床試驗的實驗性操作,要求產婦簽訂嚴謹的知情同意書,一旦母嬰出現緊急情況立刻轉移出浴缸。
專家:8種情況不適合水中分娩
水中分娩看上去很美,但不是每個產婦都適合。前不久,廣州孕婦王女士到武警廣東總隊醫院番禺分院就診時表示希望做水中分娩,但該院婦產科主任吳穎元認為,她的胎兒體重偏大,不具備水中分娩的條件,建議進行無疼分娩。
專家表示,按照我國產婦的一般情況,孩子最好在3000克左右,而且待產產婦身體各方面情況正常,能夠順產者才具有水中分娩的條件。她總結了以下8類不適合進行水中分娩的情況:
1.產婦年齡太大,又或者太小,特別是超過30歲的“高齡產婦”。
2.產婦患有有心臟病、高血壓等,以及乙肝、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體感染等傳染性疾病。
3.產婦有胎膜早破、產前出血或內臟併發症。
4.有流產史的產婦。
5.肥胖的產婦。
6.懷疑胎兒在宮內發生缺氧,胎兒臍帶繞頸2周或以上。
7.胎兒胎位不正,例如臀位,有難產的可能。
8.胎兒是巨大兒,體重3500克,腹徑>35釐米,特別是頭胎,容易造成產婦會陰撕裂。
在水中分娩的過程中,如果發生感染、胎兒心跳不正常等現象,產婦要馬上離開產盆,轉移到產床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