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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存知演講全文:八家個人征信試點機構無一合格,合格機構應該是這樣

雷鋒網報導,

4月20日至21日,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局、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和APEC工商理事會聯合舉辦的“個人資訊保護與征信管理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召開。會上,

央行副行長陳雨露、征信管理局局長萬存知接連發表了主題演講,其中有關個人征信牌照下發問題的言論引起了大眾的廣泛關注。 

據雷鋒網AI金融評論瞭解,現實的情況是,2015年批准的八家個人征信試點機構依然名不正言不順,至今未獲得牌照。對此,萬存知回應稱,一共存在三大原因:互聯網金融整頓仍在進行中,大眾對於資訊安全有著很高要求,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與監管要求仍存在差距。他還表示,征信牌照肯定會發放,但是時間取決於基礎工作的進度和品質。

以下是演講實錄,雷鋒網AI金融評論作了不改變原意的編輯: 

這個會議主題很明確,專家們的觀點也很有見地,我

根據國內外專家討論以及大家提問,

大體總結了印象非常深刻的5要點

: 

一、正確理解征信 

對征信應該有個正確的認識,現在對征信誤解比較多,前面幾位專家已提過,大資料不是征信。

再者,征信和誠信也有區別,征信是跟資金有關的,跟資金沒關係的好像離征信比較遠,關係不是特別密切,而且征信主要是考察借款人的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而不是僅看他的還款能力,這樣一些概念對我們加深對征信本身的理解很重要,所以第一個印象,要正確理解征信。 

二、個人征信機構不應該太分散,准入門檻應該較嚴較高 

我們討論是強調個人征信機構的數量不能太多,而且大家討論比較一致的意見,就是個人征信市場准入的門檻應該高,應該根據個人資料保護的要求,這個門檻、准入的標準應該較嚴、較高才行。這個好像大家沒有太大的分歧。 

三、征信應該堅持政治正確

比如現在大資料掌握的資訊很多,根據這些資訊我能判斷這個人他在哪兒工作,工作單位怎麼樣,工作單位是比較有社會地位的還是一般性的工作,這個人他的朋友圈到底是有名望的達官貴人還是下里巴人,這個人住在哪兒,住在豪華社區還是簡易房裡面?然後消費方面,他喜歡大手筆,還是喜歡買便宜貨、小金額,顯得比較吝嗇。根據這個特徵,住的比較好、支付能力比較強、工作好的,信用評分肯定高,反之他的分就會低。很多人跟我交流這個很管用,特別是在做產品策劃、產品行銷的時候。作為一個商業組織,你要做市場行銷,通過這種方式無可厚非。假如你要做征信,把人畫成不同的人群,分成三六九等,將來在各個方面受到的待遇也不一樣,我覺得恐怕有問題。有歧視性的安排,這種安排、這種理念、這種做法是政治上不正確,不能保持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而且這種做法也經不起一些理性的反思。 

打個比方,媒體報導任正非不要專車、不要秘書,自己打的。還有高層領導很親民,很有錢的人很節儉。所以這種選擇、用大資料作出的選擇,要是從征信理念來講,恐怕在體現公平正義方面有問題,就是政治上不正確。 

四、征信機構不能濫用客戶資訊 

很多專家也說我們征信機構要從保護個人資訊、保護個人隱私權益方面出發,所有資訊使用應該授權,應該特定用途,特定授權,不能一次授權反復使用、多次使用、無限使用。 

五、征信產品

主要

運用場景在信貸領域 

不是什麼領域都能用征信產品,這是大家普遍的看法。所以我把觀點總結下,體現在這5個方面,這5個方面是我們這次研討會,大家達成的基本共識,我完全贊成,而且這些共識更加堅定了我們對於一些問題的看法和認識。假如說有新聞媒體朋友要報導,我建議把這5個方面加強報導,深入人心、口口相傳,長期的堅持。

大家提了一個共同問題,問我,在我們國家,我們個人征信牌照到底還發不發?怎麼發?何時發?我覺得這個題目相當敏感,的確很複雜。那麼我做個簡單的回答,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征信牌照肯定會發。但怎麼發?何時發?我感到有一些情況比較複雜。 

昨天陳雨露副行長在開幕致辭裡講,人民銀行在個人征信市場准入方面,要堅持三個方面的基本原則,即: 

要堅持協力廠商征信的獨立性; 

堅持征信活動的正當性,就是政治上要正確,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個人資訊隱私保護原則。 

在堅持這三個原則基礎上,這次研討會和過去有很多的朋友、還有很多機構,有人民銀行的,有商業銀行的,有征信機構的,有國內、國外的,還有研究機構的一些朋友給我們個人征信市場的許可提出了很多問題,提供了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結合這三個原則,以及消化和吸收各個方面給我們的建議,我準備就以下十一個問題談一下個人觀點,也希望大家共同探討研究。 

1、個人資訊保護和個人征信監管有什麼關係? 

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個人資訊保護構成個人征信監管的核心內容。 

個人資訊保護它的內涵外延要廣得多、泛得多。不管在國內還是國外要對個人資訊依法進行產業化共用的行業只有征信,其他所有行業對於個人資訊沒有共用的法律允許權,國家機關,任何一個經濟組織,你掌握了服務物件、監管物件和客戶的資訊,保密是第一位的,除非法律規定可以公開,我們政府部門掌握的部分資訊是可以公開的。 

除了《征信業管理條例》之外沒有第二個法律,只有《征信業管理條例》有這個規定。征信監管的核心理念就是保護個人資訊權益。 

2、個人征信要共用個人的哪些資訊? 

根據這兩天各位專家的演講,我感到我們能夠共用的是個人作為債務人的債務資訊,只能共用他的負債資訊。債務人的債務資訊應該是構成我們征信的邏輯主線的。 

我們辨別一個機構是不是征信機構主要看它的資訊內容,我們覺得征信是一個資訊服務活動,征信業是資訊服務業,但並不是所有資訊服務業、並不是所有資訊服務活動都是征信,這個一定要明確。 

3、個人負債資訊到底包括哪些? 

我們認為個人負債資訊有不好的資訊,在我們征信行業裡面有一個說法叫負面資訊,在《征信業管理條例》裡面叫不良資訊,比如借錢不還,這些資訊就是負面資訊,但也有正面資訊,比如我借錢還了,借錢還錢這個記錄應該是正面的。 

我們市場結構和國外不太一樣,在中國我們個人負債資訊到底存在哪些方面?大體有三個方面。

第一個領域就是說我們持牌金融機構掌握的,持牌金融機構是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以及其他監管部門發放的與金融有關的牌照,這裡面有助學貸、房貸、消費貸、信用卡、擔保等等,這個大家都很熟。 

第二個領域就是貿易信用,貿易信用是企業給個人提供的商業信用以及個人和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我們稱之為持牌金融機構之外的負債資訊,企業給個人提供商業信用是很普遍的,比如電商通過優惠給你提供賒銷服務。再比如互聯網金融P2P實際上把過去線上下的民間借貸搬到線上。 

第三個領域就是公權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權機關掌握的個人在履行法律義務中形成的資訊,比如交稅,交社會保險費,再比如法院判決了你要賠錢,你不執行,這些都屬於公權機關掌握的負債資訊。

這三個領域,第一個領域我們做了典型調查,在我們個人總負債裡面,在信息量裡面占85%,第二個領域占10%,第三個領域在5%左右。 

4、個人資訊在征信中會被怎麼用? 

征信資訊主要用於信貸領域,這個信貸領域有持牌金融機構,有企業之間的貿易信用就是商業性民間借貸。 

征信資訊能不能用於其他領域?我覺得要受限,因為《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不管你是什麼人,都要授權,特定用途特定授權,假如我是征信機構,我現在有很多資訊,你們在座都是我的客戶,我一個朋友做生意我把你們資訊提供給他,他可以給你們提供產品,這樣行不行?不行。 

5、征信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什麼關係? 

人民銀行和發改委牽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這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征信有區別有聯繫。 

我先說區別,首先,信用體系在道德層面要求社會公眾得誠實守信,這是需要宣傳教育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二個層次是要求政府機關、企業、個人必須得誠實守信,加強內部的信用管理,要求你要有一個守信的良好的意願,沒有失信的惡意,而且控制失信的惡意。第三個通過資訊共用,資訊共用有兩種,一個通過政府資訊公開直接共用,再就是通過征信共用,所以征信資訊只是資訊共用機制中的一個制度安排,不是所有的。所以有一些征信機構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把握好定位。 

6、8家試點機構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拿到牌照? 

2015年,我們同意8家社會機構開展個人征信業務,到現在兩年多了,大家望眼欲穿也沒有獲得牌照。原因主要是有幾個沒想到: 

第一個沒想到的是,發完通知對8家機構進行個人征信業務準備,剛起步就碰上

互聯網金融整頓

,互聯網金融整頓到現在還沒結束。換句話說是互聯網金融業態到現在也不穩定,也不定型,在這個領域做征信業務怎麼做?是需要研究的。 

第二個沒想到的是沒想到

社會公眾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意識空前高漲

,對8家機構要求更高了。 

第三個沒想到的是這

8家機構實際開業準備的情況離市場需求、離監管要求差距非常大

,這是我們始料不及的。 

所以綜合判斷,8家進行個人征信開業準備的機構目前沒有一家合格,在達不到監管標準情況下不能把牌照發出去。 

7、8家到底有什麼問題? 

我把這8家共性的問題列為三個方面。 

第一個,8家每一家都想追求依託互聯網形成自己的業務的閉環,這樣在客觀上就分割了市場的資訊鏈,而且每一家的資訊覆蓋範圍都受到限制,因為資訊不廣、不全面,這樣帶來產品的有效性不足,不利於資訊共用。我們征信是搞資訊共用的,現在我們開業準備的情況是不利於資訊共用的。 

第二個原因,這8家各自依託某一個企業或者企業集團發起創建,在業務或者公司治理結構上不具備或者不具有協力廠商征信獨立性,存在比較嚴重的利益衝突。 

第三個原因,這8家對征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規則瞭解不夠,而且也不太遵守,在沒有以信用登記為基礎的情況下,在資料極為有限的情況下,根據各自掌握的有限的資訊進行不同形式的信用評分並對外進行使用,存在資訊誤采誤用問題。 

8、有人提建議征信市場先放後收,有問題再清理,這樣行不行? 

我們覺得不行,不能採取這個策略。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在中國現階段有很多人想搞征信,國家工商管理局提供的材料,在全國工商登記中帶有征信字樣的企業有50多萬家,其中有三分之一多一點想辦個人征信,其他想搞企業征信,這樣,想搞個人征信的就有20多萬家企業,假如我要都給他們發牌照,進來有問題我再收拾,我要發20萬張牌照,這最終可能成為笑話。不可能。 

9、到底誰能辦個人征信機構? 

假如你是獨立自然人、獨立的企業或者企業集團,金融機構或者金融控股公司,想獨資辦個人征信機構,我們說不行,在什麼情況下行呢?

假如有很多有共同意向的機構聯合起來,共同申辦一個是可行的。

我們有很多協會建立的會員資訊共用平臺,按照現在的業務方式應該屬於一種征信活動,應該受國務院發佈的《征信業管理條例》的約束。 

征信數量控制這麼緊,征信數量這麼少,能形成征信業嗎?我們說征信業不在於征信機構的數量多少。征信業有三個組成部分,資訊提供者、征信機構和資訊使用者。各行各業資訊提供者和各行各業資訊使用者通過征信機構在中間聯繫起來,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或者資訊鏈,這就是個行業。 

征信機構哪些人能辦?一個人不能辦,很多機構聯合起來能辦,大家會關心

外資能不能在中國辦個人征信公司?答案是可以,外資和內資已實現國民待遇。

10、未來個人征信機構會是什麼樣? 

我們覺得

未來征信機構應該是覆蓋全社會的。

昨天陳雨露副行長在致辭演講強調,要堅決貫徹落實習主席關於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的講話精神。怎麼樣覆蓋全社會?明確告訴大家,覆蓋全社會是說信用資訊的全覆蓋,也就是是債務資訊的全覆蓋。 

債務資訊存在於三個領域,持牌金融機構之外的領域,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難以覆蓋,需要培育其他個人征信機構來做補充,形成錯位發展,功能互補。新培育的個人征信機構,必須能夠在全國全面採集第二個領域和第三個領域的債務資訊,能夠提供綜合性的服務,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和這個市場化的個人征信機構按照市場規則進行資訊共用。 

征信業服務有很多專業化、特殊化的需求,靠幾個大機構能不能滿足?大家可能說肯定滿足不了,我們說在第二個領域、第三個領域能夠在全國範圍內綜合開展業務的機構現在數量也不能太多,要嚴格控制它的數量,因為數量一多,每個機構有自己的資訊平臺,它把資訊分割了,雖然要求共用,共用的難度會加大,所以不能太多,要從嚴控制數量。 

那麼對於個性化的、差異化的征信服務,根據發達國家經驗,也根據外國專家的介紹,我們將來能不能培育一些專業化的、區域化的、行業性、地方性的個人征信公司做專項征信服務。這個問題需要大家進一步研究。 

11、什麼時候個人征信牌照能夠發出來? 

這個取決於我們基礎工作的進度和品質,一些基礎工作、研究要做透,措施要做穩妥,還要與各個方面深入細緻的協調,需要很大工作量,需要時間,希望大家諒解。對於符合審慎監管條件的個人征信申請機構,人民銀行將積極穩妥地儘快推進個人征信牌照發放工作,到時候一定告訴大家。我就講這些,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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