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燈具大致可以分為吊燈、檯燈、筒燈、射燈、吸頂燈、落地燈、螢光燈等幾類,正確的選擇光源並恰當地使用它們可以改變空間氛圍,並創造出舒適宜人的家居環境。
進行燈光設計時,要結合傢俱、物品陳設來考慮。如果一個房間沒有必要突出傢俱、物品陳設,就可以採用漫射光照明,柔和的光線遍灑每一個角落;而擺放藝術藏品的區域,為了強調重點,可以使用定點的燈光投射,以突出主題。
客廳需要營造親切的氣氛,最好是選用傳統的頂燈或枝形燈。即使選擇了普通型頂燈,也可以通過調節亮度和亮點,來增添室內的情調。客廳的燈要夠高、夠亮,以使燈光能散佈整個客廳。如果光源較多,應儘量保持整體風格的協調一致。有的客廳具有多種使用功能,因此燈光設計相對複雜,並要與室內裝飾相協調,還要考慮家庭成員的活動,根據面積和功能區域有效地佈置燈光,調整照度。如果客廳面積較大,可採用燈光來解決區域劃分,沙發旁可放一調光式落地燈,展示架上可安裝幾個小射燈。
玄關:是進入室內給人最初印象的地方,因此要明亮,可在進門處及與客廳交界處附近安裝筒燈、射燈,或裝壁燈,以改善採光不好的情況。
餐廳:應採用懸掛式燈具,以突出餐桌,可運用暖色吊燈營造溫馨的用餐氣氛。同時還要設置一般照明,使整個房間有一定亮度,給人幹靜整潔的感覺。
廚房:廚房的特殊性決定了燈光更重實用,僅在頂面設置一個光源的做法,無法滿足廚房需求。可用吸頂燈及嵌入式燈具裝在洗浴盆或工作臺上,以提供充足光線,需要特別照明的地方也可安裝壁燈或軌道燈。儲藏櫃頂部可安裝射燈,可以充分展示內部餐具、器皿。
衛生間:需要明亮柔和的光線,燈的使用頻率高,反復開關,應以白熾燈為宜。衛生間因有水管,通常吊頂,宜採用吸頂燈、筒燈或嵌入式燈具。
臥室:臥室屬私密空間,燈光要營造“溫馨”的氛圍,裝飾性遠高於實用性。主燈的造型要與整個臥室的裝飾風格一致。如傢俱造型比較簡潔,就不要採用款型複雜的吊燈;如擺放了西式古典傢俱,那麼一隻簡單的吸頂燈就略顯“單薄”。在照明上,臥室的燈光應柔和,應選擇眩光少的深罩型燈具,還是設床頭燈或壁燈,最好能調整角度和亮度,以便於床上閱讀和起居。
書房:書房是讀書學習的地方,照度一定要達到要求。如果書房長期照度不足,會使人眼睛疲勞,甚至造成近視。書房除檯燈外,還要設置一般照明,以減少室內亮度對比,避免疲勞。
燈需要黑暗,黑暗也需要燈。燈用自己的顏色,照亮了別人的面容。無需讚美。燈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對著生活,面對著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