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設計是在用途、經濟、工藝材料、生產製作等條件制約下,製成燈具圖樣方案的總稱。所以說,燈具設計是研製產品的一種方法,它以組織美的生活環境為前提,以現代工業技術為手段,重視使用者心理上的需要,著眼與功能與美的協調,是一種有一時的造型手段。
2、燈具設計的原則
燈具設計首先要滿足使用要求,適應各種活動的功能要求;二要考慮材料加工的工藝條件,使燈具得以生產實現;三要適合人們一定的審美要求,逐步形成一個時期的風格。使用功能、物質技術條件和造型的形象是構成燈具設計的三個基本要素,他們共同構成燈具設計的整體圖。三者之間,功能是前提,為設計的目的,被視為基本要素;物質技術條件是保證設計實現的基礎,造型是設計者的審美構思,其式樣創造被視之為它的主要特徵。只重功能而無良好造型式樣的燈具,只是算是粗鄙的產品;只重形式而無完美功能的燈具則無異於虛假的飾物。基於這種認識,唯有功能和形式高度統一的燈具,才能兼顧身心雙方的需要。
(1)使用功能
功能要求是指燈具的使用性質,是造型的目的,對結構和造型起著主導和決定性的作用。燈具的使用功能以舒適和方便的光效為基礎,以靈活多變的佈置和豐富空間氣氛為原則,以使用耐久和易於維護等為主要條件。
a.舒適和方便。
燈具以正確的尺寸、合理的結構和優良的材料,達到符合人體生理上舒適的效能。重視造型和色彩等視覺因素,以滿足人心理上的愉悅觀感。
怎樣才能滿足燈具功能使用上的要求,首先必須瞭解人體與燈具的關係,把人體工程學知識引進到現代燈具設計中來。凡是與人體工程學有關的因素皆應合乎人體工程學原理。選用適合的材料和結構,使其為功能服務,放鬆情緒,消除疲勞,可達到有益身心健康的目的。
b.靈活與調節空間。
燈具的靈活性使空間產生豐富的層次感,燈具的可移動性,可調節性使空間利用異常方便,從而使空間秩序產生趣味性。
c.耐用與易於維護。
燈具是日常生活用具,與人類生活形影不離,堅固耐用安全,並易於清潔是燈具設計中值得注意的問題。燈具的維護包括清潔、修理和重新表面等工作。燈具的設計和加工還應防裂、防污染和耐熱、耐衝擊等綜合性能,以使維護工作減少至最低程度。
(2)物理技術條件
燈具是以物質產品的形式出現的,要通過物質技術等手段才能完成。圖樣的設計意圖必須結合生產,符合生產的客觀規律,並和實際的物質材料結合起來,才能變成物質產品、材料、技術、構造是燈具的重要物質技術條件。不同的材料、技術、構造所表示出來的不同結構特徵,是造型設計上最具明確性和最富表現力的基型,運用得當,會得到顯著的經濟效果。因此,充分利用物質技術條件,善於發揮和運用材料、技術、構造的不同特點,是燈具設計的一個重要原則。
a.材料的運用
燈具的物質屬性決定於生產所用的材料,它不但是製作的先決條件,也直接關係到燈具設計的效果。燈具設計用材種類很多,每一種構造材料都具有各自的特點,木材的天然紋理,竹材的挺拔潤滑,金屬的光潔細膩,大理石的晶瑩剔透,各有自己的物質屬性,從不同的方面給以美感。燈具設計一方面要選擇適合功能要求的材料,另一方面能符合設計者的藝術構思。“按料取材,因材施教”是材料運用的最好方法。
b.技術的運用
燈具產品的生產過程,包括加工工藝和裝飾工藝兩種。加工工藝是造型得以實現的手段,裝飾工藝則是完美造型的條件。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加工工藝和裝飾工藝是生產加工藝術、技術、技藝的綜合,二者之間必須互相結合、滲透,相互促進。不同材料和加工技術會在視覺和觸覺上給人不同的感受,使物體產生輕重、軟硬、冷暖、透明或反射等不同形象感,從而影響燈具的外觀。
c.結構的運用
在燈具設計中,結構和外形都是互相聯繫的,很難把這兩項工作嚴格分開,在決定了一件燈具的結構後,很難把這兩項工作嚴格分開,在決定了一件燈具的結構後,這件燈具的外形就已被局限於某一個範圍之內。同樣,決定了外形之後,結構也受一定的限制。構造複雜的燈具,生產費工費時,不但增加造價又給維護帶來困難。
(3)設計造型
燈具造型是功能、技術、藝術的綜合表現,在原則上,燈具造型的形式決定於功能的要求,同時必須重視製作上的各種條件和因素。在日常生活中,燈具的首要目的是為了使人類生活、工作,以及各類活動方便,同時還起著美化生活的作用,使它與建築、室內外陳設佈置形成一個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燈具設計上的一些要素計設計原理是多方面的,它們之間相互依賴、滲透、穿梭、重疊並互相促進。
無論用什麼造型手法,其最終目的都應達到以下要求:
a.燈具造型必須滿足功能使用要求
b.燈具的形體力求簡潔並與良好的工藝結合,降低成本。
c.燈具外觀的形式美,應是美的規律的綜合體現,要求形體完整,重心適度,比例恰當,既有平衡之優美又有均衡之嚴整。造型整體的線、面、體、色彩和質地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