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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與房地產稅有什麼區別?

目前來看,在全國範圍內徵收房產稅仍有爭議。那麼房產稅制度什麼時候出臺?

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在博鼇論壇上公開表示,無論如何,對財產收稅是大趨勢。“你佔用了那麼多資源,理應收稅。”在樊綱看來,徵收房產稅還可以起到調節市場的功能。房產稅到底是什麼呢?它和房地產稅之間有什麼樣的區別呢?從概念上來說,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在我國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房地產稅收入占地方稅收的70%以上,而外國一些發達國家僅在8%左右。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最大的區別在於:房產稅作為財產稅,其徵稅對象為房產,而房地產稅徵稅物件既包括房產又包括土地。目前正在熱議的其實是房地產稅,要房地產稅真正落地實施,必須具備兩大先決條件:一是需要依靠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搞清楚全國的房產數量,這些房產分佈在那些人手裡。根據相關資料,再行確定房地產稅的徵收物件、徵收標準和相關稅率。兩會過後,住建部已經明確表態,將在6月份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但何時上述資料能完全統計清除,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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