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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該如何看?買房簽合同注意事項全解

買房是人生一大事,買房後簽訂買賣合同更不可放鬆警惕,因為買賣雙方在專業知識上資訊不對稱,有時買方並非出於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後在合 同履行中處於被動地位。因此,在買房簽訂買賣合同時需要多加注意,瞭解合同內容,謹防合同陷阱。

首先,買房需要在什麼時候簽合同。

新房的買房流程:

購房者認購——購房者交定金(拿收據)——開發商下載網簽合同,雙方進行簽合同,購房者交首付——將首付款打到房產局的資金監管帳戶——開發商下載備案單並列印備過案的合同——通知購房者再次簽訂備案合同——開發商將備案合同送到房產局審核蓋章——辦理相關貸款手續。

也就是說,網簽之後就要簽正式的合同啦。所以,已經看好房的你,作好準備了麼?別擔心,購房指南為你準備了實用的簽合同指南。

接下來要好好看看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了。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

1、房屋

包括房屋的數量和品質,在數量上應明確計量單位,在品質上應明確房屋是高層建築還是多層建築、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房屋的層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積、房屋的環境、配套設施以及物業管理等,都必須明確清楚。

2、價款

即一方當事人以貨幣形式支付對方房屋的代價,是買受人最主要的義務,它既是房產買賣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積、房屋品質的價值表現在合同中應明確支付貨幣的名稱、單價、總價以及付款方式。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即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續,房屋價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辦法等,房價是現金支付還是支票支付?是在出賣人所在地支付還是在買受人所在地支付等?

4、產權登記及費用

明確產權登記時雙方的職責分工、產權登記的時間以及有關費用等。產權過戶登記費、印花稅、契稅及其他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5、房屋基地使用權

房屋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

6、違約責任

合同訂立後,不可避免的存在著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而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即為違約責任。比如開發商逾期交房,交房時存在嚴重品質問題,或者購房者不按期支付價款等。出現類似的情況,是強制履行合同,還是支付違約金等。

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首先,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如果你覺得自己也看不出什麼問題,建議可以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其次,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三,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 四,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 氣安裝後、品質驗收合格後、社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注明開發 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最後,對於補充協議,也一定不能掉以輕心。因為購房人的個人情況千差萬別,所以難免會有一些沒有寫入格式化合同的內容。購房人還可以對其在購房中就開發商承諾或雙方協商一致的內容,以補充協定的方式附在《合同》裡,成為《合同》中重要的組成部分。

比如,因為購房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取得貸款的約定。因為很多人買房都會按揭貸款,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開發商往往寫明,“如買受人不能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買受人應於接到通知的幾日內付清餘額”。

所以如果購房人無法獲得銀行貸款,就有可能承擔不能按期付款的責任,所以有必要在這裡與開發商協商一下,千萬不能忽略這句話。

再比如關於物業的約定。因為實踐中,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之間產生的糾紛很多,因此,購房人為保證其入住後權益的維護,也可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物業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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