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去年3月起正式入實操階段,這一工作分別在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而從今天起,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將全面啟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開始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今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將“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證書上。下面我們就一些熱點問答進行了整理。
1.什麼是不動產統一登記?
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薄的行為。也就是說,將分散在國土、住建、農業、林業等部門的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職能整合到一個部門,按照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資訊平臺“四個統一”的要求,均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負責,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2.不動產統一登記有何好處?
一、更好地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二、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三、不再多頭辦理,方便群眾、方便企業,減輕當事人的負擔; 四、進一步健全歸屬清晰、責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
3.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後,原有登記證書是否會作廢?
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後,原有的證書繼續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不變動,原有證書不更換,待今後在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變更登記時換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辦事群眾原來已依法辦理的房屋、土地登記,不會因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而受到影響。
4.哪些不動產權利可依法辦理登記?
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5.辦理不動產統一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是登記申請書:二是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三是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四是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五是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不動產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6.不動產登記手續辦理時限?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不動產登記流程是怎樣的?
不動產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登簿、繳費、發證等流程辦理,可通過登錄杭州市國土資源局蕭山分局門戶網站進行預約辦理。具體申請資料、表單及相關要求可前往辦事視窗或登錄杭州市國土資源局蕭山分局門戶網站獲取。
8.不動產登記要收哪些費用?
不動產統一登記實施以後,不增加辦證單位和群眾的費用負擔。有定著物的,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按照原房屋登記費標準收取,即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統一登記前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但尚未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權利人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不再收取不動產登記費。不動產登記免收證書工本費。不動產登記檔案查詢服務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