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女兒捏起一支 HB 鉛筆,在簇新的日格本上,歪歪扭扭寫下第一個阿拉伯數字時,我的腦袋仿佛瞬間被拉扯了,被拉扯回自己上小學的光景。但可怕的是,記憶就像那 10000塊的拼圖,你明明看得見各種色彩,卻絞盡腦汁也拼不起來!
很顯然我不記得自己是怎樣開始握筆的,也不記得究竟花了多久,才學會那麼多漢字的複雜寫法。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小時候因為作業馬虎,而被老師罰抄N遍。幸運的是,我有個好爸爸。罰抄漢字這麼大的工程,回家就成了流水作業。
父親寫完幾乎所有筆劃,臨到尾聲,我應邀在每個字上畫龍點睛,寫下最後一筆。這樣,我有限且寶貴的人生,不用浪費在罰抄這麼無聊的事上。同時,我也算參與了罰抄過程,體驗了老師的良苦用心。只難為了爸爸,還要模仿我的筆跡。
說起書寫筆跡,我此生只佩服兩個人。一個,毫無疑問是我爸爸。他的鋼筆草書自成一體,既有地闊方圓結構之美,又有揮灑寫意的別樣神韻。我曾一度以模仿他的筆跡為榮,上課時練,下課後也練,用鉛筆練,用圓珠筆練,還用鋼筆練。
另一個讓我佩服的是初中好友。與心眼裡喜歡父親筆跡不同,模仿這位哥們的字,純粹因為他寫的字實在夠屌,幾乎每個中文都是斜體45度,像一排餓瘦的鞏漢林那樣黏在一起。據我觀察,他寫完一行字所用時間,是平均人的四分之一。
假如我是新來的老師,也許會氣瘋。因為第一眼看他的作業,就像天書,幾乎和醫生體不相上下。能把老師氣瘋,或者讓老師傻眼,當然夠屌!然後,因為個人成績實在太好,老師拿你沒轍,還依然能夠放肆堅持個人字體,這不是更屌嘛。
但,人這一生,總還是要分對錯,知美醜的。最終我放棄了天書體,一來不夠美,二來它根本就是人為製造溝通上的障礙。唯有父親的字,讓我羡慕,又讓我膜拜,這麼多年來,一直沒變。可惜自己學藝不精,只領會精神,學到皮毛而已。
俗話說字如其人,從一個人的筆跡可以看出性格。很小時,長輩們常常這麼說。於是二十多年前的我,雖然並沒有什麼性格,但卻努力寫好每個字。也許人們看著我的字,能體會我用心營造的性格,畢竟那時的我不愛說話,字是一道窗口。
現在回想起來,這未免有些“很傻很天真”。不管怎樣,二十多年一晃而過。經歷越來越多,用筆書寫越來越少。除了在媽媽的手術通知單上顫抖簽下名字,除了在女兒入學通知單上高興簽下自己的名字,除了在 POS 收銀條上信手一揮……
拜科技所賜,今天我幾乎不用寫字。走到哪兒,都有電腦。就算沒有電腦,還有平板。沒有平板,還有手機。沒有手機,還有 WATCH。就連去超市買包煙,也只要掃一下,PAY 一下,一切搞定。那麼,一支筆對我來說還有什麼意義呢?
是的,我曾經一度以為,我這輩子所要寫的字,大概在前 20 年已經全部寫完了。直到某一天,我不經意拿起一支朋友的 LAMY。然後,那種筆尖在紙面上劃過的感覺,似乎不足以用流暢兩字來形容,但一時間也找不到更好的語言表達。
說真的,我喜歡這種感覺,它讓我找回了重新書寫的衝動。於是,我給自己也添置了一支 LAMY ST,EF 尖。雖然它看起來並不年輕,也並不時髦,但它足夠簡單,又很純粹。以下是我實拍的一些照片,分享於此。
謝謝你花這麼多時間看到這裡,畢竟時間是如此寶貴,一去不返。
但是,卻有一種感動能夠失而復得,它,叫作“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