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接到很多詢盤是關於實木傢俱的,今天又接到一個詢盤說,要實木條形桌的,非實木不要,從我第一天接觸這個行業,這個問題就一直纏繞著,對於實木傢俱的概念,大家又認識多少?
早在2009年,國家新版《木傢俱通用技術條件》裡就有明文規定,實木傢俱根據實木用材比例和工藝,分為全實木傢俱、實木傢俱和實木貼面傢俱,只有所有木質零部件(鏡子托板和壓條除外)均採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製作的,才可稱為全實木傢俱。
我們是傢俱的製造者,我們不僅是傢俱品質過關的生產者,更是誠信的生產者。說好實木的,就會生產實木的傢俱,只是,不要忽略一點,就是購買的傢俱,你都明確材質要求了嗎?
就以法官桌為例,常規要求是:基材要求採用E1級環保中密度板;封邊採用優質橡木實木封邊,經過烘乾、防腐、防蟲處理,含水率≤10-12%;採用優質天然胡桃木木皮貼面,木皮厚度≥0.6mm。這個就是實木貼面的一種,國家都這樣規定了,難道你還要非實木不可嗎?先不說價格有多高了,就算讓你找到全實木的,確定客戶或者領導會買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