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古已有之,據現存文獻記載,它有“手記”、“約指”、“驅環”、“代指”、“指環”等諸多異名。《辭源》第二冊“手記”條說:“手記:指環、戒指。參閱《詩·邶風·靜女》‘貽我彤管’傳。”明劉元卿《賢奕編·閑鈔下 》——即今之戒指,又雲手記。屠隆《六十種曲·曇花記》——“盡頻看約指,佯整搔頭。”漢劉歆《西京雜記》:“戚姬以百煉金為驅環。照見指骨,上惡之。”
王三聘輯《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環”條:“《五經要義》曰‘古者後妃群妾禦於君所,當禦者,以銀環進之,娠則以金環退之,進者著於右手,退者著於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這些異名中數“指環”使用的頻率最高,使用的時間最長。無論是在《晉書》、《南史》、《新唐書》、《宋史》等史書,還是在明羅懋登《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等文學作品中,都有關於它的記載。
(二)“戒指”一詞的最早出現
而今活躍在人們口頭的“戒指”一詞,卻出現較晚。
周汛、高春明《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一書講到明代服飾時說:“至於稱其為‘戒指’,似乎還是明代以後的事情。明王圻《三才圖會》說:‘後漢孫程十九人立順帝有功,各賜金釧指環……即今之戒指也’”。確實,直到明代以後,“戒指”的稱呼才漸漸多起來。明都 在《三餘贅筆》 ==========也都出現了“戒指”一詞。
那麼,“戒指”一詞是否最早出現於明代呢?其實不然。《望江亭中秋切 》是元代關漢卿的戲曲作品之一,其第三折中有:“(正旦雲)這個是金牌?衙內見愛我,與我打戒指兒罷。再有什麼?”這裡就出現了“戒指”一詞;還有《永樂大典》殘本中保存的朝鮮時代的漢語教科書《樸通事諺解》,其中有:“少贖,二十兩也不夠,我典一個房子裡,我再把一副頭面,一個七寶金兒,一對耳墜兒,一對窟嵌的金戒指兒,這六件兒當的五十兩銀子,共有二百兩銀子,典一個大宅子。”該作品據文學家、翻譯家趙景深推斷約刊於元代。所以“戒指”之稱至遲在元代已出現,但具體是在什麼時候,尚待考證。
“後妃群妾以禮禦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這是漢毛亨對《詩經·邶風·靜女》中“貽我彤管”作的注解。學術上多引用此來解釋“戒指”一稱的由來。如《中國古代服飾風俗》中說:“為什麼要把指環這種飾物稱之為戒指呢?那就要從‘戒’字的含義說起了。明都 《三餘贅筆》記稱:‘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婦人指間,謂之戒指’。按《詩》注:‘古者後妃群妾,以禮進禦于君,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環退之;當禦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禦者,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則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來矣。’”《現代漢語詞名探源詞典》中也引用類似上面的一段,並說“嬪妃月經來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與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還有《中文大辭典》中的“戒指”、“指環”項,也引用了上述說法。
其實不光是“戒指”一稱可以用此來解釋。戒指的其它名稱也同樣根源於此,可以用它來解釋。只是由於時期的不同,同指“戒指”這一飾物,卻呈現出不同的稱謂。
“手記”的“記”字,《說文·言部》說:“記,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謂分疏而識之也。”“手”和“記”合起來解釋,“手記”就是“戴在手上的用來起區分、辨識作用的記號。”聯繫上段引文,戒指這種記號標記的是“後妃群妾的進退,既禦或當禦。”
“約指”的“約”字,《說文· 部》:“約,纏束也。”所以“約指”就是“約於指,纏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為什麼要“約物於指呢”?該做法背後的原因其實是用該物來起“標記”的作用,所約之物是後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號。
“驅環”和“指環”的“環”字,《說文·玉部》:“環,璧也。肉好若一謂之環。”這裡的“璧”是“指孔的直徑和周邊的寬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對“環形有孔的玉璧”來講的,“孔外叫肉,孔內叫好。” 以後凡“環形”之物都叫“環”。所以“驅環”和“指環”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環狀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據他們的不同戴法來決定禦幸與否的。
“代指”的“代”字,《說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謂之代……凡以異語相易謂之代。”古代後妃群妾月經來潮,忌以口說,就用“戴指環”的做法來含蓄表達,避忌君王的臨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飾物。”
從上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發現戒指的這些名稱在語義上是有聯繫的。在古代宮廷中,它們被人為地賦予了“避忌”意義,用以標記後妃群妾是當禦還是有所避忌。這層文化內涵在後面講述“戒指的文化意義”時還會詳細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