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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麼笨蛋,可我那麼愛你

01

你那麼笨蛋,我只想管著你

老王,女,37歲。她爸,65歲。

因購物不當被判無期。

三十年前,她們全家偏居於河北省一山溝,她爸在單位幹業務,偶爾有出差去北京的機會。她媽就告訴她爸,好不容易到首都大城市了,給大人孩子帶點時髦衣服回來。不提還好,一說時髦,她爸覺得展現自己審美的時候到了。

一星期後她爸回來獻寶——給老婆買了條土黃圍巾,她媽急了,我才30多,這圍巾這色兒我能戴到80啊!老王趴一邊兒眼巴巴等著她爸變第二件,東西一拿出來,娘倆瘋了——那是一件襯衣——大紅色,前胸左邊一條金龍,右邊一隻金鳳。盼一禮拜就盼回來件結婚禮服,13歲的老王哭了個昏天黑地。

老王她爸發誓下次不自己瞎做主了。再去北京前就問閨女,想要什麼?

白涼鞋。

好嘞!瞧好吧!

再回來,她媽差點兒把她爸就地正法。

據她爸過後交代,他當時是這麼問售貨員的:

有白涼鞋麼。

有。

有36的麼。

沒有。

37呢。

沒有。

38?

沒有。

那有多大的。

39。

太好了。來一雙。

老王那雙36小腳一夏天穿著39號塑膠涼鞋到處跑,光跟頭就摔了七八個。“膝蓋就沒好利索過!”

後來,老王爸爸又犯了幾次歷史性重大錯誤,被判了無期徒刑——永遠不許購物。不僅不許給家裡人買,也不許給自己買。

02

你那麼笨蛋,我該拿你怎麼辦

老王爸爸基本就告別了逛街。他能逛的地方只是菜市場,作用僅限於在她媽猶豫是買番茄還是黃瓜的時候,他可以堅定地拍板——茄子。

即使在老王第一次結婚的時候,老爸的衣服也大部分是老王和媽媽出去買回來的。就是買西服的時候跟著去試了個肥瘦。

一晃很多年。老王結婚又離了。離了又搞了。搞了又快結婚了。

這工夫她爸又作了禍。

他偷著給自己買了身西服。

170的身高,買了件180的。袖子都快垂膝了,褲腿在腳踝那堆了三層,腰身四下兜風,像是剛扒了姚明。

一問,花了2500。沒審兩句老王就聽明白了,商場如今不景氣,孤身來個大爺買西服,姐姐們餓虎撲食般就給圍住了,明明號不全,卻是又抻胳膊又拍肚子,大爺您穿上,那叫合適!帥!

她爸交錢跑路。

老王那個氣,有病啊你!這跟姚明的號似的怎麼就扛回來?為嘛自己去買不喊著我們?

她爸嘀咕了一句,還不是因為你十一要結婚。

老王懵圈。咋個意思?

你上次結婚時家裡沒嘛錢,我和你媽在你婚禮上穿得挺栽面的。他們家後來一直瞧不上你,我覺得和這事也有關係。我們倆給你丟人了。這回死活得掙回來點尊嚴。

老王哭笑不得,我離個婚你想這麼多。她想起老爸剛聽說她離婚時渾身哆嗦的樣子,老王問他,買衣服為毛不喊著我們幫你參謀?

她爸不屑,你們給我買的衣服我都不喜歡,就是不敢說你們。比如我一直喜歡灰色,你們偏給我買藍的。老王爸爸又神秘地拿出一遝錢,我這幾個月也給你存了幾千,你也買件好的去。

老王說,你可別擠兌我啊!我哭了你可哄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老王押著老爸把西服退了。老爸竟然還緊張。怕人家售貨員不開心。

出來老王問她爸,你是不是好多年沒自己買過東西了,除了菜?她爸攥著退回來的錢直搖頭,都這歲數了,有錢都不會花了。

晚風裡老王眯了下眼睛,別那麼懶行嗎?把手機給我!就不信挺大個男人有錢還花不出去!

03

你那麼笨蛋,可我就想慣著你

老王給她爸下載了一個App——淘寶頭條。

裡面介紹商品那叫一個圖文並茂,一點連結就直接買斷,又便利又省事。

這東西太特麼適合這個笨蛋了。老王恨恨地想。我欠這個笨蛋的,那些一筆筆的賬,就這麼一筆筆還吧。

老王到家又給她爸發條資訊,第一,趕緊在淘寶頭條上給自己踅摸身西服,我急著結婚呢。第二,給你閨女我找條裙子,不過,下單前必須讓我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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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看文章邊下單

正好8月8號爸爸節

緣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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