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寶貝的時候既受了宮口打開之痛,卻又沒有自然分娩成功,還是採取了剖宮產,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二茬罪”。有些准媽咪因為擔心這樣,所以寧可放棄自然分娩的機會,而直接選擇剖宮產。這樣做對嗎?
【受“二茬罪”的3個原因】
1.意外中止自然分娩,改為剖宮產。
當自然分娩進入產程後,有時卻會出現意外情況,這時就要改為剖宮產分娩。
不宜繼續自然分娩的情況:
* 產程當中,由於臍帶繞頸等因素引起胎兒宮內窒息或宮內窘迫時,需剖宮產搶救胎兒的生命。
* 胎兒因宮縮過強,發生宮內缺氧,無法耐受產程,這時會建議剖宮產。
* 在產程中,由於胎位的異常,胎頭位置不好而無法內旋轉,也需採取剖宮產。
* 產婦的子宮口水腫不再繼續開大,無法再自然分娩。
2.試產失敗
如果胎兒偏大,但准媽咪骨盆正常、產力強,照樣可以嘗試自然分娩。但如果在產程中發現情況確實不利於自然分娩,則再剖宮產也不晚。
3.必須受“二茬罪”
有的剖宮產必須要在自然分娩進行到一定時間後才做。即使一開始就決定要做剖宮產,也不能沒有任何分娩先兆就上手術臺,而是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宮縮,待子宮下段肌層變薄,宮口張開幾指後才開始剖宮產。
【受“二茬罪”3大益處:】
1.剖宮產手術過程中可減少出血,避免子宮收縮不好。
2.產前閉合的子宮頸,在經過宮縮後宮頸會張開,有利於產後惡露的排出。
3.胎兒經過幾個小時的宮縮,也經受了自然分娩時應有的鍛煉,有利無害。
【愛心提示:】
1.不是所有的准媽咪都適合採取剖宮產。剖宮產不論對準媽咪還是對胎兒的健康,都是有影響的。
2.在沒有併發症的情況下,准媽咪在妊娠晚期不應總是臥床休息,而應保持正常的活動及生活自理,這樣可鍛煉肌肉和韌帶,增強體力,對於自然分娩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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