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的生活水準在逐漸提高,有車族越來越龐大,車禍事件也越來越普遍,你見過車人相撞、車車相撞,但是車與豬相撞的場景,你不一定見過。
蔣先生駕車經過開發區時,路邊田間突然躥出一頭小豬,由於來不及刹車,車與豬相撞,小豬當場死亡,而汽車的前保險杠則被撞碎,事發當時蔣先生及時報警,並聯繫了保險公司,但是因為該路段是監控盲區,無法判斷是誰的責任,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最後經過保險合同糾紛委員會的調解,保險公司在商業車損險範圍內按70%計算賠付,汽車損失估計是3000元,最終實賠2100元。
其實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現象屢見不鮮,蔣先生這種情況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了,如果保險公司是拒絕理賠,蔣先生將要承擔更多的損失。
那麼,到底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拒絕理賠呢?
第一種情況:收費停車場車輛被擦傷、丟車。
保險公司認為車輛停放在收費停車場內,停車場自然就應該對車輛負責,如果出現車輛刮傷、被盜事故,應該由停車場承擔責任,保險公司一律不予賠償。
第二種情況:車內物品丟失
“喂,是保險公司嗎,我車裡的東西丟了,你們給我賠償吧!”這種情況下,你想以盜搶險讓保險公司賠償?做夢吧!一般來說,保險公司的盜搶險的賠償範圍僅限於汽車本身,車內的物品不在賠保範圍內。
第三種情況:玻璃、車胎等零件單獨破損、丟失
很多人認為給汽車買了全險就萬無一失了,只要汽車零件破損或者丟失就會找保險公司,可是這時候往往都會被保險公司拒絕,理由是單獨零件部位不在車輛損失險範圍內,有的保險公司還會認為這是汽車品質的問題,就更加不會賠償了。
第四種情況:自作主張移動事故現場
有些車主在發生事故時,為了避免阻礙交通和搶救路人,會擅自移動事故現場,本來是好意,可是之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也都會被拒絕,因為保險公司認為,事故現場已經被移動,無法準確對事故現場和車輛受損做出準確判斷。所以在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一定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第五種情況:肇事者逃逸
最倒楣的事莫過於肇事者逃逸,這種時候保險公司也是不會理賠的,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和車損險中有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允許的駕駛人在未已發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是屬於免賠責任,也就是說確定逃逸的話商業險不能獲得賠付。
所以說,買了全保並不代表車主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可能一個不注意,所有的責任和費用都需要自己承擔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