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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198款車遭退貨 新能源車補貼資質重審


在經歷了2016年的騙補和處罰之後,相關部門對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的資質開始重新審定。1月8日,中機車輛技術服務中心發佈了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佈2016年已審定的5批車型需重新核定,企業應按照新的技術要求進行申報。這意味著,去年工信部發佈的5批共2198款新能源車需重新核定。
《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申報資料包括,企業承諾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申請書、車輛主要技術參數、產品檢測專案以及其他證明資料。其中,最為關鍵的產品技術要求中,根據上月底發佈的《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包括了非快充純電動客車、快充純電動客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需分別滿足系統能量密度、快充倍率、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和燃料電池汽車純電續駛里程的要求;申請《目錄》時,企業應提交相關檢測報告或產品安全監管承諾書;單位載品質能量消耗量(Ekg)不高於0.24Wh/kmkg的要求不適用於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等。
據瞭解,在高額的補貼刺激下,新能源汽車騙補現象屢屢出現,在業界引起了風波。2016年,蘇州金龍、五洲龍、奇瑞萬達等多家車企通過謊報其生產的新能源車具體資訊來騙取國家補貼。去年12月,工信部針對騙補行為嚴重的4家新能源車企業公佈了處罰決定書,並表示要嚴懲騙補行為。
2016年12月28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全新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2017年新政策在2016年標準上退坡20%,同時規定地方財政對單車的補貼上限不得超過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愈發嚴格,之前1-5批《目錄》內的部分產品或已無法滿足當前的法規要求,根據《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監管工作的通知》和《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的相關技術要求,主管部門決定重新審定產品。重審要根據補貼新政的技術要求對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不符合補貼新政技術要求的車型會遭淘汰出局。
值得關注的是,最新的第5批《目錄》上榜的23款乘用車中,共7款車型不符合新要求。其中,有6款不能滿足電池能量密度技術要求,分別是長城C30EV、榮成華泰EV150、榮成華泰EV160、江淮iEV6E、凱翼C3REV、奇瑞凱翼C3EV。
對於本次的《目錄》重審,業內普遍分析認為,未來只有進入《目錄》的車型才可獲得補貼。對車企而言,由於重審需要一定週期,拿到補貼時間也將進一步推遲。審核未通過企業即使現在按照訂單生產,也會由於暫時無法獲合格證、無法上牌等原因造成銷售停滯,今年一季度或將出現較大幅度的環比下降。(《北京商報》藍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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