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眾科學中心CSPI(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發佈報告稱,在可口可樂、百事可樂、健怡可樂和百事輕怡等可樂中均發現了化學物質4-甲基咪唑,這種物質包含在用於這些飲料的焦糖色素中,可能導致動物長腫瘤、誘發癌症,也有可能會對人體造成致癌風險,應被嚴令禁止使用。
但是,可口可樂等公司卻對此表示,其公司所使用的焦糖色素並不會導致癌症。那麼,事實的真相究竟是怎麼樣的呢?焦糖色素到底是什麼呢?今天,我們來好好聊聊焦糖色素的故事。
焦糖色素,又名焦糖、醬色,英文Caramel,是由蔗糖、飴糖、澱粉等各種糖製成的褐色或黑褐色的天然色素,具有焦糖香味和令人愉快的苦味,被廣泛應用於飲料、糖果、肉製品、醬油及藥品等。其著色率強,色澤紅潤亮麗,能有效提高產品品質。
國際技術焦糖色素協會(ITCA)根據生產過程中所採用的反應劑而把焦糖色素分為四大類。
1)普通焦糖(Ⅰ類):將食品級的糖類和葡萄糖、轉化糖、乳糖、麥芽糖漿、糖蜜、澱粉水解物和蔗糖等,在121℃以上高溫熱處理,使糖類發生焦糖化反應,從而制得焦糖色素。這類焦糖色素的生產和製造不採用含銨化物或亞硫酸鹽作為反應助劑,但其色率低。
2)苛性亞硫酸鹽焦糖(Ⅱ類):製造方法與普通焦糖相似,但必須用亞硫酸鹽作反應助劑,其用量較高,亦能在酒精中穩定。一般採用葡萄糖與亞硫酸鈉控制加熱製作,只用於一些特殊要求的食品或藥品,根據我國添加劑標準GB2760-2011,苛性亞硫酸鹽焦糖主要用於白蘭地、朗姆酒和配製酒,添加量按生產適量添加。GB8817-2001國家標準規定中允許使用的焦糖色素生產方法中並沒有此法。
3)氨法焦糖(Ⅲ類):指沒有用亞硫酸鹽作為反應助劑而只採用氨做反應助劑生產的焦糖色素,常採用高當量的葡萄糖或轉化糖與氨在高溫下製成。這類焦糖耐鹽性較好,主要用於醬油著色。
4)亞硫酸銨法焦糖(Ⅳ類):這類焦糖色素是採用亞硫酸銨鹽作為反應助劑,葡萄糖和蔗糖作為原料,在酸性條件下催化而成。在軟飲料中這類焦糖色素的使用量最大,它不僅著色力強,而且在酸性飲料中十分穩定。
其中,Ⅰ類、Ⅲ類兩種焦糖色素主要用於醬油、食醋、醬菜等發酵食品以及糖果、藥品等。Ⅳ類焦糖色素,主要用於可樂、茶飲料、糖果等。目前我國生產的焦糖色素基本上是第三類和第四類。
可樂中使用的焦糖色素是用亞硫酸銨催化法生產出來的工業色素。對第4類焦糖色素,國際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制定的安全標準是每天每公斤體重不超過200毫克。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相當於每天10克以上。因為它只是色素,用量有限,所以在食品中也就用不著“限量”。中國的標準是“按需使用”,而美國給予了“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的分類,意為廠家正常使用即可。加拿大、歐盟也都把它作為很安全的食品色素。
作為副產物,4-甲基咪唑在焦糖色素中的含量跟具體的產品有關,歐盟規定不能超過250ppm(1ppm相當於每公斤中含有1毫克)。4-甲基咪唑是一種重要的有機中間體。主要用於合成大宗胃藥西咪替丁,也可用作環氧樹脂固化劑和金屬表面防護劑等。
針對4-甲基咪唑的安全性也有過不少研究。較早的研究中發現不良作用的劑量都比較大,遠遠高於食品中的可能的含量。“致癌”的擔憂來源於2007年的一項研究。這是一項比較初步的動物實驗。它觀察到了高劑量的4-甲基咪唑對“某些種類”老鼠的致癌作用,但並不是每種老鼠都發生了癌變。它沒有提供致癌的機理,也無法推知在人體中的情況會如何。事實上,動物實驗發現4-甲基咪唑可能會導致動物長腫瘤,並不能預測對人也會有同樣的效果。而且,動物實驗時通常會加大使用量,根據這種大劑量的動物實驗結果,來推測小劑量時可能對人體產生的影響,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這種推測通常都只能基於各種"假定"來進行計算。根據目前的這些研究結論,這個“致癌指控”不大可能得到支持。從食品安全的角度來說,這些資料也不足以得出“禁用”的結論。
那麼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喝可樂呢?其實也不是的。可樂中的主要成分是水和糖,幾乎只含有能量,而有益的營養素都沒有。除了水對我們是有用的,酸味來自磷酸,甜味來自占10.5%的糖(除無糖可樂不含糖),這些都對健康非常不利。每天喝可樂超過一罐會增加致癌的風險,也增加患骨質疏鬆、腎結石、痛風、糖尿病和肥胖等疾病的幾率。目前已經有廣泛的認知,可樂喝得越多,導致疾病的危險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