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高高在上的審判台,沒有激烈緊張的庭審氛圍,取而代之的是一張可以近距離接觸的圓形審判桌。採用與未成年被告人平起平坐的“圓桌審判”模式,將寬鬆的庭審氣氛與法律的嚴肅性相結合,實現了形式與內容的統一。
“圓桌審判”是少年法庭獨特的設置形式。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以教育為主,以懲罰為輔” 的原則,庭審中,審判法官、公訴人、辯護人、未成年被告人圍桌而坐,實現“零距離”接觸。這種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設計的法庭形式,能有效減輕和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懼和抵觸心理,緩解未成年人在刑事審判時的緊張情緒,幫助他們重樹生活的信心,彰顯了司法對青少年的人文關懷,體現出審判工作的人性化和法官的愛心 。
圓形審判桌一般採用中纖板材質,中高密度纖維板,厚度0.6mm實木皮,審判桌半徑不能過小,否則影響桌子的穩定性,容易變形。審判桌線條大氣流暢,風格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