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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號燈的技術要求不可忽視

1)、信號燈外觀、形狀、尺寸、光強、亮度、色度等所有指標均應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號燈》的規定。

2)、採用LED光源,使用的LED晶片必須是用四元素技術製造的。

3)、發光單元使用的LED峰值波長:紅色625±5nm;黃色 590±5nm;綠色 505±2nm。

4)、採用一體化燈芯結構,便於信號燈的日常維護。

5)、當工作電壓在AC 176-260V時,發光單元光學性能仍應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號燈》的規定,通過每只LED的電流應符合LED廠商要求的正常工作電流範圍。

6)、發光單元應保證與交通信號控制設備相協調。

7)、特別提醒《道路交通信號燈》標準中關於內部接線的規定,發光單元火線絕緣層顏色應與其連接的發光單元的光色相對應,零線顏色為黑色。

8)、機動車信號燈為紅、黃、綠三聯組合,發光單元透光面直徑為400mm,燈殼採用塑膠材質。

9)、每個發光單元實際功率不大於20W。

10)、發光單元基準軸線上光強為標準規定的2級1類,即最小光強200cd,最大光強800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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