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裝飾是在酒店建築所給定的空間形態中所進行的再創造,它具有裝飾酒店建築物及其環境的功能,同時它又具有一般造型藝術的表面特徵,酒店裝飾藝術的性質可歸納為以下六點:
第一點是屬性:酒店裝飾藝術不能脫離酒店建築和建築空間環境而自成體系,一切裝飾形式必須依附於建築,並融合於建築空間之中,它相對於建築和建築空間是從屬關係,酒店裝飾藝術的效果只起加強和渲染作用,受到建築的制約,依附於建築,表面為從屬性。這是與一般造型藝術的昭顯區別。
第二點環境性:酒店裝飾藝術的環境性表面為它與特定的酒店環境相協調,進而使裝飾與環境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其手段主要通過形態,造型結構、氣氛、質地、明暗和色彩等關係的有機構成,創造理想的、符合建築空間環境要求的藝術形式,使裝飾形式與建築環境融為一體。
第三點酒店裝飾藝術與環境空間相互之間的關係。叫空間性。它表現在二個方面,一是裝飾藝術對建築空間形態的適應性,二是利用裝飾藝術品自身的空間特性,來豐富環境空間,創造藝術氛圍。
第四點裝飾性:強調藝術的裝飾性效果,以提高酒店建築的審美價值和精神價值,叫裝飾性。酒店裝飾藝術常按不同空間的等級和規格,設置不同效果的裝飾藝術品,使之層次清楚、節奏明朗,或者參與建築的時空構成,強化建築環境的意境和氣氛。
第五點工程性:裝飾藝術與材料及施工工藝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有些裝飾藝術品的固定形態對材料選擇、施工工藝等都有一定要求,表面出工程性特徵。這是它與一般造型藝術的不同之處。例如不銹鋼雕花鍍色材料背景牆板,畫面呈現出圖案的整體性,有別于畫的高純度色彩對比構成的富麗明快的效果。
第六點綜合性:酒店的總體裝飾,需根據星級標準的有關要求,如氣氛、情調、風格、形態調子、色彩傾向、基調等。這些因素對總體裝飾規劃和各部分的藝術設計,提出了整體考慮與綜合平衡的問題,在裝飾藝術設計中表面為綜合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