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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能源汽車集體缺席第292批新車公示

OFweek新能源汽車網訊 1月10日,工信部發佈申報《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292批)的車輛新產品公示,記者發現,發佈的2491個新產品中沒有新能源汽車產品。業內人士分析認為,2016年12月29日四部委發佈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財建【2016】958號),是導致新能源汽車集體缺席第292批新車公示的主要原因。
新能源汽車集體缺席第292批新車公示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是國家工業和資訊化部依據《行政許可法》對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的准入許可,是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銷售,以及在公安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依據。近期發佈的汽車產品公告中,均有新能源汽車產品。根據統計資料,2016年6-12月,工信部共發佈6批申報《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新產品公示,其中共含1818款新能源汽車產品。在這6批新車公示中,新能源汽車產品數量最多的為2016年8月第287批,達455款;新能源汽車產品數量最少的為2016年10月第290批,達171款。
根據工信部發佈的資料,第292批新車公示中,企業申報的新產品共計2491個,其中汽車產品2381個、摩托車產品99個、三輪汽車產品11個。與以往不同的是,記者在第292批新車公示中並未發現新能源汽車產品的蹤影。
受補貼新政影響,新能源汽車新車型空窗期或將持續
為何新能源汽車產品集體缺席第292批公示?這還得從近日新能源汽車政策調整說起。2016年12月29日,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下稱“2017年補貼新政”)。根據通知,國家提高了推薦車型目錄門檻,具體包括:(1)增加整車能耗要求;(2)提高整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3)引入動力電池新國標,提高動力電池的安全性、迴圈壽命、充放電性能等指標要求,設置動力電池能量密度門檻;(4)提高安全要求,對由於產品品質引起安全事故的車型,視事故性質、嚴重程度等扣減補貼資金、暫停車型或企業補貼資格等。此外,通知中還提及“加強驗車環節管理,確保車輛交付使用時整車及電池等核心零部件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一致”等內容,將汽車公告與補貼新政進行捆綁,因此車企在申報汽車公告時更加慎重。
2017年補貼新政對新能源汽車車型帶來的影響顯而易見。根據對第五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分析,23款純電動乘用車中有7款不滿足新政對產品的技術要求(詳見《補貼新政提高技術門檻 哪些純電動乘用車型或需重申公告?》)。為了獲取補貼,車企可能需要調整車型所選用的動力電池,並在提高續駛里程、降低車身重量、降低整車成本等方面進行攻關,而這都需要時間。
湖北省工程學會理事,湖北省汽車售後服務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雷洪鈞博士向記者表示,補貼新政出臺後,車企需要三個月以上調整時間。也有資深業內人士表示,“新政出臺後,車企至少需要三四個月的時間進行調整,新車型上公告最快可能要到3月份。”因此,預計新能源汽車新車型空窗期或將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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