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對比:解讀新版新能源汽車補貼方案的變化與重點

OFweek新能源汽車網訊 2016年12月30日下午《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對外發佈。筆者進行對此《通知》進行了認真的學習,且與《關於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進行了對比分析。
一、新版《通知》附件名稱發生變化
(財建〔2016〕958號)》文附件名稱是《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而(財建〔2015〕134號)文附件名稱是《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其含義有如下幾點:
1)(財建〔2015〕134號)文附件:《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其有效期是一年。2016年12月30日發佈(財建〔2016〕958號)》文是對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正常安排。近一年來網上一直傳說的《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要進行調整(退坡)是沒有依據的。
2)(財建〔2016〕958號)文附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的有效是從2017年01月01開始,沒有限定僅僅是2017年一年有效,但是在後續執行當中會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3)《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對產品的技術要求提出明確而具體的要求。而《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中沒有強調產品技術要求。這是很自然的事情。過去僅有補貼標準,沒有明確、具體的的技術要求,補貼在執行中出現偏差,也是必然的。
二、對動力電池提出了單獨的要求,是這個檔重要特點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二)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三)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四)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五)動力電池技術要求。(財建〔2016〕958號)文附件:《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品技術要求》對車提出更多的、更具體的技術要求,同時也增加對動力電池技術要求。動力電池的技術要求達到了,車的技術水準上臺階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情。
新能源汽車發展瓶頸在動力電池上,政府要對新能源汽車予以補貼的主要理由是電池動力價格居高。從管控的角度上,補貼物件是車,實際上是對車廠採購的動力電動成本的補差。許多看熱鬧的人,對這個事情並不知道。
三、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的分析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1)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分析
補貼金額=車輛帶電量x單位電量補貼標準x調整係數(調整係數:系統能量密度/充電倍率/節油水準),具體如下(見表1):
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中央財政單車標準補貼上限是30萬元與(財建〔2015〕134號)文相比下降了20萬元,下降幅度為40%。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