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大咖
發生了一件事後
每天都是
愁愁愁
事情是這樣的
某一天
在上班的路上
尾隨了一輛貨車
一不小心
就闖了個紅燈
本來手裡頭
還有幾個違章沒處理
誰知道
又搞了
這趟渾水
所以
回來之後
就這樣了
也許你們
還覺得不算什麼大事
當大咖給你們
好好解讀完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都趕緊去處理違章吧
1記分週期的定義
很多人以為,駕照一年一清,沒啥大不了的,還有多少人認為駕駛證清零都是每年的1月1號開始?
大咖解讀:記分週期是從駕駛證收取之日起核算的。(例如:如果你2016年12月17日拿到的駕駛證,那麼你的記分週期是拿證那天起至2017年12月16日24時止,也就是到了2017.12.16的24:00才清零。)
2最新規定
在記分週期內未達12分,罰款現已交納的,記分予以剷除,若尚有罰款未交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同時不會清零!!!
大咖解讀:那如果你的車今年違章了,到下一年年審的時候被查出違章尚未處理,不單單是扣分的問題,還要交因延遲處理違章產生的滯納金。其實無論老司機還是新手,開車偶爾有違章也正常,人在江湖飄啊,哪有不挨刀啊,12分很容易說沒就沒了,所以,今年產生的違章就應該及時處理。
3記滿12分會怎樣?
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68條相關規定:被記滿12分,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到違法行為地交警部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合格後,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方能將分數清零。若出現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計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參加科目一考試外,還要增加科目三考試。
大咖解讀:應該沒有幾個司機一年違章扣分高達24分吧。雖然大咖還蠻懷念當時科目三跟師姐師妹們一起練車一起考試的時光,但為了重溫papapa的時光,這成本也太大了,實在不划算。
溫馨提示
交警提醒,如果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將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參加交通法律法規學習及科目一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繼續駕車將被處罰。
總結
大咖建議有不良駕駛習慣的,例如什麼開車摸奶,開車打電話,開車玩微信,開車papa等等,反正是沒有遵紀守法的,都要改過來。不知道有沒有車友們發現,其實這個新規還是有點漏洞的,以前手機代辦也可以處理違章以及扣分,但現在只能代付罰款,扣分還是需要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雖說如此,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現實還是改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