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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的“人格改變”

不久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交通心理學家發佈心理測試,該測試據稱可以分辨七種“駕駛員人格”,分別是“教師司機”、“什麼都知道司機”、“競技型司機”、“懲罰型司機”、“哲學型司機”、“避免衝突型司機”以及“不關我事型司機”。

如果路上遇到犯錯的司機,“教師型司機”認為有強烈必要説明犯錯的司機認識錯誤並對教師們的努力感激涕零;“什麼都知道型司機”永遠什麼都知道,然後屈尊對其他什麼都不知道的司機進行訓斥;“競技型司機”認為每一次駕駛都是一場比賽,你想超車?他們一定加速,別的司機想插到前面?他們努力將與前車的距離維持在最小;“懲罰型司機”懲罰行為不當或技術欠佳的司機,故意減速、擋在他們前面令他們痛不欲生等等;司機中的哲學家,令人感動地在車流中保持鎮定,淡然、理智地對待其他司機的不當行為;“避免衝突型司機”對不當駕駛行為充滿鄙視,但不會採取任何行動;“不關我事型司機”則在手機和音樂中度過愉快旅程,完全不關心車窗外的事。

前面司機用蝸牛一般的速度爬行,你會怎麼做?“繞過去”。祝賀你,你是司機中的蘇格拉底,在死亡前也面不改色。如果你選擇“尋找一切機會超車,太煩人了”,或者“摁喇叭,讓出車道”,請回答下一個問題:後面有輛車追上來時怎麼做?“當後車超過時禮貌地打燈,為該車司機做出良好示範”,這是教師型司機;“擋住它,這傢伙以為他是誰呢”,沒錯,你是替天行道的懲罰者;“快點兒過去,離我遠點兒”,這是早已看穿了一切的避免衝突型;“什麼?什麼車”,你是不關我事型司機。而回答“讓他們試試好了”的讀者,恭喜你來到下一個問題:有人突然變線開到你前面怎麼辦?選擇“他媽的立刻切回去”,你就是競技型司機;默默在心裡開罵“這是怎樣的白癡啊”,你就是什麼都知道先生。

交通心理學研究人的因素和環境因素對於人類駕駛行為的影響。心理學家觀察到駕駛者在路上,會做出有別于以往的行為,“一旦坐到方向盤後面,你就成為了一個你不知道、不瞭解甚至不願意承認的自己”。汽車像一個堅固的氣泡將司機包裹其中,令人產生一種類似匿名的、拉開了距離的、錯誤的安全感和無所顧忌感,但事實上駕駛卻是一個依賴於與其他駕駛者之互動的過程,這種矛盾造成了馬路上普遍的“人格改變”。英國著名心理學家理查·謝裡曾經將駕駛過程與互聯網類比,這兩者的相似之處在於你和你的互動者被隔離開,而這種距離導致了同情和耐性的缺失、過快地做出判斷,以及更易產生反應性的憤怒。

我們在駕駛過程中產生各種偏見。比如相對面對面的互動,坐在各自車裡時,我們更加容易將其他司機和行人“非人化”,而你會在乎馬路上一隻螞蟻對你的看法嗎?交通心理學研究還表明:那些認為自己“更加重要”的司機,更易做出狂摁喇叭、追尾行駛以及其他有侵略性的駕駛行為,而“更加重要”,是僅僅基於司機們駕駛的車做出的判斷,大車比小車“重要”,新車比舊車“重要”,而且豪車司機對行人會表現出更多侵略性☆禁☆行☆禁☆為。

2011年,心理學家設計若干測試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基於他們駕駛的車輛)駕駛行為的實驗,實驗結果表明,社會階層更高的人更易做出不安全的駕駛行為。甚至更易違反交規,心理學家認為原因在於“上流社會”的人更以自我為中心、更加獨立、對於“貪婪”一詞有著更為積極的看法。除了測試“上流社會”的駕駛行為,心理學家最後促狹地設計了一個糖果實驗,他們向實驗參與者展示一些之後將發放給附近孩子們的糖果,表示參與者們也可以取用,實驗結果再次滿足了心理學家的陰暗心理:社會階層更高的參與者,取用糖果的幾率大出相對低階層的人,哪怕他們明知這會減少孩子們拿到的糖果數量。名為 《更高的社會地位,更多不道德的行為》 的研究報告之後發表在美國國家科學院學報上,《紐約時報》則簡單粗暴地以《富人用另一種方式開車》為名對該項研究做出報導。

“方向盤後的偏見”還包括心理學家所稱的“基本歸責錯誤”——我們通常將其他司機的錯誤歸咎於他的人格或者能力問題,但當我們自己犯錯,卻覺得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以及“當甯-克魯格效應”。調查表明80%~90%的司機深信他們的駕駛水準高於平均水準。當甯和克魯格兩位心理學家的其中一項研究發現,在語法和邏輯測試中得分最低的人,恰恰是最高估自己能力的人,兩位多年研究得出的結論是:能力不足,可能正是錯誤判斷自己能力導致的後果。2013年心理學家對於人類多工處理能力展開研究,研究結果表明:那些在多工處理測試中得到低分的人,正好是更易在駕駛時使用手機的人,同時他們也是對自己的多工處理能力更有信心的人。而2013年澳洲一項長達一年的研究顯示:因使用手機而產生的交通事故數量,已經超過因酒精產生的交通事故數量。

撰文:木木 插畫: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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