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歷史上著名的維多利亞時期代表了日不落帝國的巔峰。而當時更令人嘖嘖稱奇的是民風的開放:妓院比學校都多,賣春還合法,當時只在倫敦就有8萬多妓☆禁☆女。而關於當時的妓☆禁☆女有哪些顛覆你想像的事實?
1.妓☆禁☆女是最賺錢的女性職業
維多利亞時期的女人不僅賺不到幾個錢,工作風險還高。她們只能當當小販、女工或店員,稍微幸運點兒的能撈個女僕的工作。即便是掌握了打字、速記等高級技能的女性,其年薪也不過才25英鎊。如果不依靠丈夫,這點兒錢連自己都喂不飽。
賣春是當時唯一一樁經濟環保、賺錢多的買賣。如果顏值爆表,那她完全有機會實現經濟獨立。那時候能穿華服、用奢侈品的底層女人多半是妓☆禁☆女,尤其是漂亮的妓☆禁☆女。
2.妓☆禁☆女也分三六九等
雖說都是賣身,但妓☆禁☆女也分三六九等。在妓院工作的屬於下等妓☆禁☆女,她們不僅什麼客都得接,住的地方還不如狗窩。
自己有房或在大街上拉客的妓☆禁☆女是中等妓☆禁☆女。她們可以選擇顧客,賺的錢也不用被老鴇和拉皮條的壓榨。不過她們不受妓院圈子的保護,也沒有能隨時出診的醫生。
高級妓☆禁☆女年輕貌美、學識過人,她們只賣給律師或議員等上流人士,有些人還會被包養。不少高級妓☆禁☆女最終會嫁給顧客。
3.少婦靠賣身掙外快
為了補貼家用,下層女人會選擇兼職賣春。她們的丈夫不但不怕被綠,還會主動充當皮條客,幫老婆拉生意,心真大。
在當時,如果女人沒結婚時就已不是處子,那她們估計“賣過”,這樣的女人只能當一輩子妓☆禁☆女。
4. 幼童接客合法化
W.T.Stead
在維多利亞時期,幼童滿13歲就能接客。不少窮人會把十一、二歲的子女說成13歲,然後把他們賣給妓院。調查幼童賣春事件的記者W.T. Stead僅用5英鎊就買下了小女孩兒Lily的處子身,她賣身賺的錢全都要給酒鬼父母。
確認Lily是處子後,妓院的醫生建議Stead用氯仿麻醉她,這樣她就無力反抗了。Stead據此事寫出的報導令腐國人民大為震驚,於是大英政府一拍腦門出臺了《1885年刑法修正案》——將賣春年齡提升至16歲。
5.主題妓院
每個男人的癖好都不同,當時的男同胞又羞于對老婆坦言自己的癖好,於是主題妓院便有了生存的土壤。主打傳統式、S#M和換裝的妓院能滿足特殊群體,專門打屁屁的妓院十分火爆,此外,還有以鞭撻為噱頭的妓院。然而不幸的是,當時也有迎合戀☆禁☆童癖的妓院。
6.有些妓☆禁☆女比上層女人更有“文化”
識字的下等妓☆禁☆女少如麟角,但她們往往會讓顧客為自己解說報紙上的熱門時事。但由於上層女人不能談論政治和時事(人們希望她們成為“待在家裡的傻白甜”),地位低賤的妓☆禁☆女反而能學到更多。
7.妓☆禁☆女名冊
妓☆禁☆女名冊詳細注明了妓☆禁☆女的年齡、體貌、性格和價格,處子5英鎊,非處一般2到3英鎊。有了名冊後,嫖客就能提前選定自己喜歡的那一款。
最出名的名冊叫《城市雄起夜》,它把妓☆禁☆女視作年輕遊客必訪的“倫敦景點”之一。
8.性☆禁☆病檢查
士兵是妓院的常客,是最容易感染性☆禁☆病的人群。因性☆禁☆病而亡的士兵幾乎和戰死的一樣多。為了防止性☆禁☆病傳播,英國於1864年頒佈了《傳染病防治法》。軍事基地附近的女人一旦被懷疑染上了性☆禁☆病,就必須接受強制檢查,如果真的患病,還必須在醫院待三個月以上。妓☆禁☆女雖是性☆禁☆病高發人群,但卻也比女工健康得多,起碼她們不用每天高強度工作14個小時。
9. 妓☆禁☆女改良所
某些宗教團體會設立妓☆禁☆女改良所,讓妓☆禁☆女重歸正常生活。他們認為女人當妓☆禁☆女是出於私欲,為確保妓☆禁☆女已經從良,他們至少要將其關上兩年。如果不向上帝深切懺悔並求得原諒,改良所裡的女人就要被掃地出門。此外,她們淩晨5點就要起床,每天還要禱告4小時並參加2次宗教儀式。天天干苦活的她們一到晚上8點就要被鎖進臥室。(這跟《權遊》裡的大麻雀簡直就是一個路數)。
素材來源:listverse/譯:antu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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