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投稿,今天這位粉絲,講述的是自家孩子在大街上吵著鬧著要玩具的事情,文中一切姓名均為化名,大家可以看看:
又到一年換季的時候了,這幾天,皓軒媽媽發現,皓軒的衣服明顯小多了,於是決定去商場給他買幾件過冬的衣服。
一個週末的午後,媽媽想偷偷溜出去,不帶皓軒去商場。因為皓軒有個壞習慣,見什麼要什麼,不給就撒潑打滾。皓軒媽媽擔心皓軒的“老毛病”又犯了,就決定一個人偷偷地去。
可是,這個機靈的小傢伙似乎早就猜出了大人的心思,從早上起床就把媽媽看得緊緊的,生怕媽媽跑掉了。
媽媽見甩不開皓軒,只好告訴他:“媽媽一會兒要去商場給皓軒買新衣服,你去不去呢?”
皓軒聽了,笑眯眯地說:“去!去!太好了!”
媽媽緊接著說:“可是我不想帶你去,因為你總要亂買東西!”
皓軒趕緊向媽媽保證:“媽媽,我不會亂買東西的!”
就這樣,母子倆出門了。果不其然,到了商場,皓軒一直表現得都很不錯,媽媽也順利地買了皓軒的冬衣。
眼看時間不早了,媽媽對兒子說:“皓軒,咱們回家吧。”可是,皓軒似乎意猶未盡,搖搖頭說:“媽媽,我餓!”
媽媽知道這是皓軒的“毛病”犯了,於是不理皓軒,繼續走。可是,皓軒哪肯聽她這套?不停地說:“媽媽,我餓!我要吃蛋糕!”說著皓軒就一屁股坐在地上,說什麼也不走了。
這時,周圍人對這對母子倆投來了奇怪的眼神,媽媽也是很不好意思,於是就給皓軒買了蛋糕。
就這樣,皓軒一邊啃著蛋糕,一邊看著周圍的櫥窗,走著走著,眼前出現一家玩具店,皓軒又忍不住了,拽著媽媽的手連聲說:“媽媽,我要槍!媽媽,我要槍!”
看到兒子如此無理取鬧,媽媽生氣了,憤憤地說:“出門前你不是答應媽媽不亂買東西嗎?怎麼現在還是見什麼買什麼!不行!”
媽媽一把拉住兒子的手就往遠處走,可是,皓軒依舊不停地嚷嚷著:“媽媽,我要槍!媽媽,我要槍!”
“不行!家裡已經有十多把槍了,你要這麼多槍做什麼!”媽媽憤憤地說。
說著說著,只聽“哇”的一聲,皓軒就開始撒潑打滾。
看著執拗的兒子,媽媽不由得歎起氣來:“唉,這孩子,見什麼買什麼,簡直讓我愁死了!”
讀懂孩子的行為
孩子在公共場合哭鬧恐怕是最考驗家長的智慧和耐心的時候了,相信很多家長都有過這樣的體驗。既然是在公共場合,孩子的哭鬧勢必會引來周圍人的注意,這就讓愛面子的大人感到頗為尷尬。如果家長因此而脾氣暴躁的話,很可能就會對孩子大動干戈。當然,也有一些家長考慮到周圍人的側目而對孩子妥協,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以滿足孩子的無理要求。事實上,這兩種態度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從負面強化孩子的哭鬧行為。
要知道,孩子的心智還不是很成熟,他們表達自己情緒的方式也是那麼的單一。因此,對於孩子哭鬧的行為,父母要學會從心理層面進行分析,不要武斷地怒斥了之。那麼,又有哪些原因會導致孩子在公共場合哭鬧呢?
1.孩子的自控能力較差
如今的孩子大多是獨生子女,家人對他們往往傾注了更多的愛,對於孩子的要求,甚至是無理的要求,也會儘量給予滿足。時間久了,便會讓孩子養成隨心所欲的習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能接受家長的拒絕。如果家長一旦拒絕了,孩子就會感覺備受打擊,於是就用哭鬧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尤其是在陳列琳琅滿目的玩具、食品等商場或是超市這些場所,就更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於是,他們必然會見什麼就要什麼。孩子不但無法接受拒絕,還不能接受等待。只要他們想要什麼,家長就必須馬上滿足他,不能有半點的延遲,一旦延遲了更會招來孩子的大哭大鬧。這麼看來,正是因為家長的少拒絕、少延遲,所以才造成了孩子的自控能力差。
2.家長沒有遵守規則
很多時候,孩子在公共場合的哭鬧緣于家長的妥協。做家長的都有過這種經歷,去商場或是超市前,我們都會和孩子約定好,不許亂買東西。可是,因為孩子本身就自控能力差,再加上一看到自己心儀的玩具、零食就會想要。這時如果家長因為受不了孩子的哭鬧而妥協的話,就會給孩子留下“雖然制定了規則,但是也可以不遵守”的印象。
對孩子來說,規則就像是一棟房子的牆壁,它給了生活一個界限。當孩子知道什麼是合理需求時,他才會平靜而快樂。所以,在孩子眼裡,規則就是安全感的來源,而規則的建立無疑可以為孩子提供自由成長的順序感。反之,一旦規則被打破了,就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帶來不利影響。
除此之外,在商場或超市這種喧鬧的環境中,孩子很容易疲憊,或是餓了渴了,這種時候,他們不僅會表現出一副百無聊賴的樣子,還會情緒急躁。如果孩子的要求又沒有得到父母的滿足,他們的負面情緒就會上升到極端,大哭大鬧起來。這種哭鬧並非因為孩子遭到拒絕,而是他們以此為藉口發洩自己的負面情緒罷了。
換種方式愛孩子
針對孩子在公共場合無理哭鬧的行為,家長不妨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引導。
1.延遲滿足孩子的合理要求
對於孩子的無理要求,要堅決拒絕;對於孩子的合理要求,也要延遲滿足,這樣才有助於培養他們的自製力。不過這種拒絕和改變也要循序漸進,不要讓孩子感覺,“怎麼昨天還事事都順著我,今天就處處和我作對了呢?”為此,建議家長不妨先從小事開始。比如說,孩子今天說想吃肉,你可以告訴他週末再買肉,到時候請爺爺奶奶一起來吃。當孩子逐漸習慣以後,家長再一步步擴大到買玩具、外出玩等,這種循序漸進的引導可以使孩子不會感覺太受挫。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孩子出生以後,家長就有意識地這麼引導,當孩子兩三歲,即將開始幼稚園的集體生活時,家長對孩子的行為進行規範時,他們也就不會感覺突然了。這也正是為什麼孩子在兩三歲時最容易出現大哭大鬧的行為,特別是在商場、超市這些公共場合表現得尤為明顯。另外,對於已經三四歲了,但是自製力依然很差的孩子,家長更要從現在開始學會拒絕和延遲滿足孩子的要求,以免以後改起來會更加困難。
2.給孩子符合其年齡特點的要求
帶孩子到商場,家長都會為一個事不知所措,那就是孩子見什麼要什麼。雖說出門之前,父母已經和孩子約定好“不亂買東西”。可是,對於3~8歲的孩子來說,“亂買”實在是個難以理解的詞。孩子會覺得我要買的玩具、零食都是我需要的,是有用的,怎麼是“亂買”呢?要知道,孩子的“亂買”和家長的“亂買”完全是兩個概念。所以,家長要和孩子事先約定好什麼該買什麼不該買,而且一定要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以及心智成熟程度來提出。比如,兩三歲的孩子,可以和他說好只能買一件玩具(或零食),他就明白這次他只能選擇一件玩具;四五歲的孩子,已經能夠理解數位大小、東西貴賤,可以和他說好只能買一件不超過50元的玩具;而六七歲的孩子,已經懂得玩具只要夠玩就可以了,特別是同一類玩具,你可以和他說好不要再買汽車或是槍之類,可以選擇一件不超過50元的其他玩具。
3.父母要說話算數
如果孩子能夠理解明確的約定了,家長和孩子就要按照約定去做。即便孩子又無理取鬧了,父母也要堅持約定,不能因為心軟或心疼孩子,就答應了孩子的無理請求。父母說到做到,才能強化孩子的意識,讓他慢慢學會自我控制。
除此之外,父母帶孩子購物時,應該縮短購物時間,不要長時間在商場內逛來逛去,尤其是在孩子百無聊賴,感覺疲憊時,一定要避免負面環境的影響。外出前,不妨給孩子帶上他喜歡的玩具或零食,這也是一個避免孩子在商場哭鬧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