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向是對無人機技術比較開放的國家,去年6月份為了對整個領域進行整頓,FAA發佈了107部小型無人機使用規章,其中包括了無人機駕駛員必須年滿16歲、飛行高度在400英尺(約122米)以下等等。當然在此之前,FAA就已經開啟了無人機註冊法案,無人機愛好者們必須支付5美元並在FAA網站實名登記註冊,才可以合法的操作無人機,不過最近這一法案被推翻成了歷史。
FAA在2015年2月啟動了NPRM“輕型無人機系統的運營和審定”,在其提到了關於小型無人機的註冊、標識和展示需求等等。不過在2015年12月,一位名叫John Taylor的無人機愛好者在FAA註冊法令頒佈後沒幾天就向法院提起了上訴,希望廢除無人機註冊法案。按照道理來講,FAA在2016年才開始收取註冊費用,而且根據網站流程來看,FAA的私人無人機註冊也並不複雜,甚至連聯繫方式都是非必須填寫,這樣看來John對FAA的挑戰實在有些令人難以理解。
但是令人意外的是,最終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最終對這次上訴做出了有利於John Taylor的判決,因為在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簽署的《2012年美國聯邦航空局現代化改革法案》中提到,不得頒佈關於模型飛機的任何規則或規定。所以這次判決,很有可能讓FAA這兩年在無人機領域的努力全部作廢。
但是過於開放的態度真的穩妥嗎?在這兩年裡關於無人機的爭議越來越大,有的影響到了人們的隱私、安全,甚至還被某些不懷好意的人的改裝成了飛行武器。撇開國內最近屢次發生的“黑飛”不談,FAA也曾與多名將無人機改造成武器,或者在禁飛區肆無忌憚的進行飛行的違規用戶對簿公堂,註冊制度可以算得上是一個有效的預防手段。如果在這次判決後FAA之前的努力全部被推翻,不知道會不會有更多心懷不軌的人浸入到這個領域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