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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該怎樣為孩子選擇圖書?

1、首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

孩子在1歲左右,應選色彩鮮豔、圖多字少、繪圖準確的書。書不必太厚,最好一本一個簡單而有趣的小故事。

1~2歲左右,孩子的書仍以圖為主,畫面可以複雜一些,但繪圖一定要準確,有些兒童書中的小動物非牛非馬,大人也許看著可愛,但對孩子來說,卻起著一種誤導作用。

2~3歲孩子的書內容可更豐富,畫面可更複雜,文字也可相應增加。此時的畫面就可以抽象一些了,只要抓住特點,變形也不要緊。因為,此時孩子已基本上能掌握小動物的主要特徵,抽象可增強他們的想像力。

近3歲時,選書的重點將從以畫為主向以字為主偏移。故事的內容要生動有趣,有寓意、有常識的講解,在書中應輸入正確的道德觀,不要一味打打殺殺。現在有些兒童書的畫面好像進行著醜的比賽,主人公要麼醜陋不堪,要麼兇狠怪異,這對孩子的心理會造成不良影響。

2、選書不一定要特定的“兒童讀物”。孩子過了兩歲之後,書的範圍、書的內容都可以多樣化。比如,結合孩子喜愛的玩具選書,不僅提高了孩子看書的興趣,也深化了孩子在某一方面的知識,使孩子在玩中學到有益的知識。

據觀察,有些孩子由於偏愛某些玩具,對與這種玩具相關的知識都表現出極大的興趣。此時,大人就不妨從“專業”書中挑些書讓孩子看,在看時,做一些深入淺出的講解。一些原以為孩子根本學不了的知識,在這種玩中學,孩子卻能很快掌握,有時孩子儼然一位小專家,讓成人也自歎弗如。這些小專家不是“神童”,而是教育的必然受益者。

3、要注意內容的準確性。有些家長想,孩子反正也是瞎看,買書往往只注意趣味性。當孩子就書中內容提問時,也往往敷衍一句,糊弄過去。這看似小事,但卻為孩子讀書不求甚解埋下了伏筆。而且,3歲是記憶的關鍵期,在這時給孩子的錯誤知識,孩子可能因“先入為主”而始終當作正確的來掌握。

好的兒童讀物要有趣味性。形式內容都要多樣化。小故事、小知識、小測驗、兒歌、歌風、動手填圖、手工製作……可大大調動孩子讀書的興趣。

早慧的孩子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愛書。書同電視比起來,雖然少了動感和聲音,但可以反復讀,可在“任何時候”讀,聽故事同時還可認識字。所有的寶寶都具有很強的求知欲,一本書到手,孩子常會翻看數遍,有時背了下來也仍不釋手。教給了孩子愛書,就交給了孩子一把打開智慧之門的金鑰匙,明智的父母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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