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小兒還不會說話,聽力有障礙時不容易早期發現。因此,家長最好瞭解一些聽力的測試方法,以便及早發現聽力異常,及時採取必要的對策。
小兒聽力發育VS語言發育的關係
小兒的語言發育與聽力發育密不可分,聽力是否正常,語言發育測試就是一塊“晴雨錶”。一個人必須先有了聽力,再經過語言學習才會說話。一個正常的小兒(發音正常,決不是聲啞),如果出生後被放在一個不與任何人接觸的環境裡,沒人教說話,就永遠也不會說話。一個聽力有障礙的小兒,即使生活在有人和他說話的環境裡,但因聽不見也學不會說話,這就是所謂的“十聾九啞”的道理。
0-3歲小兒聽力發育過程
0-30天:
·在覺醒狀態下聽到聲音後轉動眼和頭去找聲源。
·聽到突然的響聲後兩臂屈曲抱在胸前,四肢抖動並做出眨眼動作。
·聽到友善或熟悉的聲音會停止哭泣,喜歡聽高音調和母親的聲音。
2-3個月:
·大人用語言引逗時能夠聽到,並做應答式的回答,如“哦”“啊”“唉”等。
·聽到柔和、悅耳的音樂時面露笑容,並很安靜地聽。聽到刺耳的音樂時全身亂動,煩燥不安。
·已經能夠傾聽周圍的聲音,如說話聲、樂器聲、並在聽到後將頭轉向一側。
4-5個月 :
·在小兒的一側耳後大約15釐米的地方用搖鈴,能轉過頭向發聲的方向去尋找聲源。這是測試聽力非常重要的表現,可以早期判斷小兒的聽力是否正常。
·能夠分辨熟悉和不熟悉的聲音,聽到母親的聲音特別高興,眼睛會朝著發出聲音的方向看。
·對憤怒的聲音感到害怕,但對發聲的玩具很有興趣。
6-7個月 :
·已經能夠感知習慣的語聲,如知道自己的名字。
·能夠模仿聲音。
·當大人叫小兒名字時,聽見後會轉向呼叫人並友好地微笑,表示應答。
8-9個月 :
·能夠理解簡單的語言。
·可逐漸據聲音來調節、控制行動,逐步學會傾聽聲音,而不是立即尋找聲音的來源。
·逐漸能夠聽懂幾個字,包括家裡成員的稱呼。
10-12個月 :
·能夠隨著音樂擺手,並能尋找視野以外的聲音。
·能對簡單的語言做出反應,如爸爸、媽咪、自己的乳名等。
·聽到大人的指令後能夠指出自己的五官,如眼睛、耳朵、嘴等。
·能夠和大人一樣去判斷聲音的來源,並開始增強對詞語的感覺能力。
1歲半 :
·會說出自己的需要,如拿、走、外、吃、尿、貓、狗等。
·能尋找隔壁房間的聲音。
·在大人的指導下,已經學會叫爸爸、媽咪、爺爺、奶奶等人的稱呼。
2歲 :
·大人讓做什麼能夠照辦,還能重複說過的字眼,還能說短句。
·已經學會一些簡單句,如會說3-5個字的短句,如“媽媽抱抱”、“我喝水”、“上街看車”等。
3歲 :
·此階段語言發育飛速,詞彙豐富起來,能夠學會一些複合句。
·可以說8-10個字的句子,如“媽媽帶我去托兒所”。
·能夠唱兒歌,敘述簡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