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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是你, 最後感動的卻是我自己

十年難忘單相思:一個女孩的浪漫執念

整理、編輯:Cassie

“或許單戀是痛苦、複雜的,但當真正走過來,我很開心自己的 20 多歲不是一片空白。我沒有刻意去擺脫那段感情。”

一、喜歡上他後我開始寫詩、看電影、減肥、罵人

2005年我24歲。那一年,許巍在北京開他的第一場演唱會,名字叫“絕版青春十年”。許巍唱《禮物》:“時間留下了美麗和一片狼藉,慶倖我們還有運氣唱歌……”我哭得眼睛都腫了。

演唱會結束後跟朋友聚會,我認識了他。

大家都是從外地來看演唱會的。中途他走了進來,很瘦,穿藍色襯衫和人字拖,坐到我們這一桌。本來我特別無聊,還自我沉浸在許巍唱出的青春裡,一看到這個人,突然覺得一種鶴立雞群式的清爽,我心裡“咯噔”一下,就知道自己完了。

他是個小有名氣的編劇,在朋友的介紹下,我們淡淡地打了個招呼,然後我就不會說話了。臨走前,我要了他的電話號碼。

回南京後,我就變了一個人。

我開始在博客上寫一些別人看不懂的話,或者寫詩,落款是“寫給某人”。他也有博客,我找同事教我查 IP 位址,看他有沒有訪問過我的博客。我也更愛看電影了,那段時間瘋狂地看,大概一天三部,覺得那樣我就可以跟他有更多共同話題。

那時我有點嬰兒肥,回去後就開始瘋狂減肥,一天一頓,五塊錢的素砂鍋,不放油不加鹽,我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味道。

以前在我的電臺節目裡,如果有女孩子跟我說,單戀一個男生很久了,我會告訴她去追,“你不說他怎麼知道呢,你說了起碼還有一半的成功率”。但從北京回來後,遇到這樣的問題,我變得吞吞吐吐,我會說,你有沒有想過對方的感受?你說了之後他會怎麼樣?

聽眾都覺得我的風格變了,身邊的朋友也覺得我有點不對勁。我接到好幾個短信和電話,都來八卦我,你怎麼了,“寫給某人”是什麼?我很惱怒,在博客上罵:老子就是想寫點情詩怎麼了?關你屁事。

二、我把準備送他的畫冊撕碎丟掉,用一堆垃圾埋起來

我陷入了瘋狂的單相思、迷戀。但事實上,我跟他的聯繫很有限,逢年過節或他生日時發個短信,他也都只是簡短、客氣地回復。

看到美好的東西就想分享給他。有天下午我走在南京的中山陵,那條路特別漂亮,我就跟他發短信說:今天下午走在這條路上,覺得這個畫面特別美,雖然不能拍下來給你看,但我想讓你知道,我在這突然想起你了。他回復說:“好好享受,你要快樂:)”其實我心裡想的是張艾嘉《心動》裡面的一句話:“這就是我最想念你的時候。”

後來我們加了 MSN。從上網前,我就會開始期待,看到他頭像亮起來就好像自己也被點亮了。收到他的資訊時,提示音“叮叮叮”,心跳也跟著“咚咚咚”。在MSN上跟他說一句話,我可能會琢磨半小時,甚至是打好了又刪掉重寫。

而他的回復總是像普通朋友一樣,簡短、節制、親切但有距離感。比如“開心就好啦”、“不要想太多啦”、“加油啦”之類的,結尾總是帶著一個:)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在國外,所以我沒有說。但我感覺他應該知道我喜歡他了。

他左右著我的喜怒哀樂。有天我臨上節目前去逛商場,發現一個男孩子跟他長得特別像,雖然氣質差了十萬八千里,但就是這樣一個小小的細節,我就高興了好幾天。

有天下班回家,走了 5 年的地下通道,我突然就迷路了,忽然間想起他,又不能給他打電話,只能把他的電話號碼翻出來一直看一直看,然後才回家。

另外一次,我準備寄給他一些台裡出的畫冊,單子都填好了,準備寄時我突然反悔,覺得自己特別傻:人家收到你的畫冊要來幹嘛?我跟自己生氣,把畫冊拿回來,在路邊拼命把它撕了,扔在老大爺的手推車裡,把樹葉之類亂七八糟的垃圾都翻到上面來,把畫冊的碎片埋在最下面。大爺傻了,說姑娘你幹嘛呢?

單戀像一場高燒,有時候它會把人變成一個神經病。

三、淩晨 3 點上班特別冷,想到他我就有了溫暖和力氣

我們第二次見面,是我找了個藉口去看他。見面那天,我在冰天雪地裡等了一個小時,一大把年紀了做這麼純情的事,自己把自己感動得一塌糊塗。我們吃了晚飯,喝了點小酒,一起坐了一會兒。東拉西扯聊天,然後我突然冒出來一句話:

我說:你都知道吧?

他說:我知道。

我去找他的目的,是想表白,把暗戀變成單戀,可我準備的臺詞都沒用上。一瞬間呆住了。後來我把自己單相思的煎熬都說了出來,走之前我還說,我能給你寫信嗎?他說行。我又問,我可以追你嗎?他沒說可以,也沒說不可以。現在想來,覺得當時我太二了。

我覺得他看不上我。因為當我開始給他寫信後,他選擇了“三不政策”:不接受、不拒絕、不回應。每次寫信前我都會打草稿,然後重新抄寫一遍,沒有錯別字,寄出去。寄掛號信的小單子集滿了一大盒。他從不回信,也不回答我在信裡提的任何問題。我知道他有看我的博客,但他從來不說。

有次我晚上看一部電影,結束時突然在字幕裡看到他的名字,又呆住了,摁了暫停鍵,我也不知從哪裡湧出來巨大的委屈、悲憤,不受控制地大哭起來。

其實我做的很多事情到最後,都只是感動了自己,我沉浸在對他的浪漫執念裡。

但現在回頭來看,我並不覺得自己的執念是浪費。因為它讓我有一個人可以在心裡想著、惦記著。這種感覺讓我撐過了很多快要撐不下去的痛苦時刻。

有次做節目到淩晨 3 點,特別冷,我到導播間去喝水。水很冰,但我想起 3 點鐘他可能還在寫劇本,或者在看電影,就覺得雖然相隔這麼遠,他醒著,我也醒著,就有了力氣。

偶爾夜裡登陸一下 MSN,看到他線上或不線上,會覺得特別溫暖。我們也不說話,但覺得我並不孤獨。就像岩井俊二的《情書》裡那句:有一個人可以想念很好,是很幸福的事。

四、我用 11 天寫了一本書給他做生日禮物,結果賣得挺好

我本來打算出一本散文集,2002 年就開始動筆,寫到一半,到了瓶頸期。我和他第二次見面時,聊到我正在寫的書。那時他突然冒出一句,他也不知從哪看來的,如果你真的想當一個作家,不寫長篇小說你算什麼作家。

回到南京後,我推翻了原來的計畫,決定寫我和他的故事。我只用了 11 天,就完成了這本半自傳、半虛構的書。每個章節的前面,都有一段“寫給某人”的話。

那是夏天,我希望這本書出版時,能趕上他 30 歲生日,雖然最後稍微有些延誤了,但我還是決定把它作為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那時我工資不高,是個月光族,出版第一本書對我來說非常困難,需要借錢出。除此之外,還有來自工作崗位和身邊其他人的阻力和冷嘲熱諷,說我傾家蕩產出這麼本書,圖什麼呢?

現在想來,我可能就是跟自己爭口氣,跟他已經沒很大關係了。但最後這本書把投出去的錢都掙回來了,還多了一些。用很世俗的眼光來看,它算是成全了我。

五、他把我名字寫錯了,終結了我漫長的執念

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面在2007年。

在那之前,他曾給我發了一條節日短信,說節日快樂,後面寫了我的名字。但他把其中一個字寫錯了,寫成了同音的另一個字。

在那一刻,我才意識到,他不是看不起我,也不是看不上我,而是看不見我。我給他寫了那麼多信,每封信上都有我的名字。他卻看不見,他的眼裡根本就沒有我。

我想,我就是在那一刻走出了執念。

我決定離開南京,那個不論走到哪裡,都有單戀印記的城市。離開前,我去北京機場和他見了一面,不到半小時。他說,有時我的信也給了他一種力量,有時他覺得這個姑娘的信該到了,“還真挺虛榮的”。

但他也很困惑,我的字裡行間顯得無欲無求,所以他也無從拒絕。

我坐著南下的航班,行李箱裡都是給他寫的那些信的草稿。在飛機上的3個小時,我把它們全都撕掉了,下飛機後隨便找了個垃圾筒扔進去,沖著垃圾筒揮了揮手。

十多年過去了,現在我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很多時候我看到那些陷入單相思的男孩女孩,覺得他們正在經歷最痛苦的甜蜜和美好。有時他們因此而恐慌,想要走出執念,卻總是反復掙扎,明知不可能,卻怎麼都放不下。

其實,如果有一根筋、一股勁兒一直擰著,用不著非逼著自己去把它鬆開或剪斷,某一天你起床刷牙照鏡子時,那個勁兒就不再那麼擰巴了,它自己會鬆開自己。我從沒硬逼著自己走出對那個人的執念,最後,是我的執念它自己走開了。

我回頭想想看,我們一共見這三次面,加起來不超過10個小時。是什麼樣的東西,讓一個人那樣堅持呢?其實就是一種單戀的情緒而已。或許我喜歡的不是他本人,而是想像中的那個他。我只是給這個人穿上了一件我所喜歡的衣服。

因為這種喜歡,那時的我經歷很多很多的痛苦,但我也變得愛寫,愛看電影,變得更漂亮,在工作裡也想要更努力更優秀。

因為這種喜歡,困難的時候,我覺得可以堅持下去,或者再堅持一會兒。

我覺得,這真是一個禮物。

讀後思考:

單相思教會你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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