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記者 仇惠棟)老小區加裝電梯眾口難調怎麼辦?南京市規劃局公佈的《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規劃許可手續辦理規則》將於五月一日起實施,該規則明確設電梯設計方案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建設者與異議人需簽署“諒解備忘錄”後,方可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實施辦法》去年發佈後, 很多老小區業主有加裝電梯的想法,但往往是高層住戶很積極、底層住戶很糾結,事情往往卡殼在底樓住戶不同意上。這次的規則第一部分就明確:提倡業主以“民主促民生”的方式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增設電梯中的矛盾,增進社會和諧。
這份辦理規則明確,南京各區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增設電梯專案的統籌協調和管理,設立區增設電梯管理服務機構,由該機構負責增設電梯的初審、公示等,初審部門可引入協力廠商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初審。規則要求增設電梯設計方案公示時間不少於10日。
公示期間,本單元等潛在權益受損人對增設電梯事項或設計方案有意見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所在街道提出書面異議。公示結束後,街道負責將收集到的書面異議書交給建設者。公示期間無異議的,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報告。有異議的,建設者應當與異議人進行充分協商。經協商,建設者與異議人達成一致意見的,簽署“書面協議”或“諒解備忘錄”後,公示人即可形成公示報告。“書面協議”或“諒解備忘錄”作為公示報告的附件。
增設電梯申報材料齊全的且無誤的,規劃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即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新出的規則對電梯增設細節把控很嚴。要求增設電梯建築尺寸不宜過大,其電梯井和候梯廳合計尺寸一般應控制在4米以內,電梯與北面建築的最小樓間距一般應控制在10米以上。原則上,應採取從梯間半層平臺入戶的方式設置電梯。採取其他入戶方式的,若對北側住宅日照產生影響,需征得北側住戶的同意。
(編輯:魏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