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不知道到你們遇到過這樣嬸滴事沒有:就是,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叔叔判了對方全責,可修完車對方就是賴帳,不肯賠錢。
今天蔥哥就跟大家聊聊,遇到這類無良的人應該怎麼辦!
如果咱們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裡的“三者險和車損險”的話,那麼這時候我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什麼叫代位追償?
簡單說吧,就是由咱的保險公司墊付維修費後,再向責任方去追要賠償款。
適用範圍
1.對方車輛無保險;
2.對方無經濟賠償能力;
3.對方一味耍無賴;
4.對方拒不在交警認定書上簽字;
5.對方逃逸但車輛資訊確認無誤。
不適用範圍
1.單方事故,不涉及第三者損失的;
2.事故中的輪胎、輪圈、後視鏡以及車內物品不在賠償範圍以內。
申請流程
保險公司也耍賴?
網上有小夥伴反應,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但是卻要按照一次出險來計算,這顯然不合理,因為對方全責,咱們是無責方。
建議採取兩種應對措施:
1.把保險公司投訴到保監會,不按規定執行保險公司是會被罰款的
2.向法院起訴自己的保險公司,要求支付保險理賠款,這方面已經有小夥伴打贏了官司。
蔥哥的律師朋友回復:
《保險法》第60條有明確規定:”代位追償應是法律賦予保險人的職責,而非附加服務。保險公司不能以啟動代位追償,將增加保險公司人力成本及賠付壓力為理由,也不能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沒有要求第三者承擔責任為由,而不承擔保險責任。
這麼說大家明白了吧!而且對於肇事方,只要員警叔叔開出了交通責任判決書,只要你不簽字結案,肇事方的車是無法通過年檢的。
寫在最後
蔥哥給小夥伴們提個醒,每年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條款的細則,尤其是“代位追償”很多保險公司都將”代位追償“寫入了保單的條款說明裡,大家要仔細看看,避免給咱自己造成經濟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