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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支援共用單車入住單位和社區嗎?

昨天,交通部會同多部門起草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進行為期兩周的公開徵求意見,禁停區域開出“負面清單”、使用者實行實名制註冊管理、鼓勵免押金等熱點均被寫入。

2個月前,南京市交通運輸局也發佈了《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記者瞭解到,一些爭議大的條款有望刪除或改進。

共用單車亂停亂放一直困擾各城市

交通部發話了

共用單車這樣騎

●禁停區域開出“負面清單”

●使用者實行實名制註冊管理

●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

●推廣電子圍欄解決亂停入問題

●押金“即還即退”,鼓勵免押金

●不鼓勵發展共用電動車

●不准加裝兒童座椅

●使用者將有保險保障

政策解讀

共用單車定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指導意見》首先對共用單車進行了定位,指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

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顧大松和杭州改革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吳偉強等交通專家昨天在接受揚子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表明“共用單車”其實本質上是“企業提供分時租賃的方式,佔用城市公共空間和道路空間實現盈利目的”。

也就是說,此後“共用單車”沒有無償佔用公共空間的理由。此後,相關部門可以對“共用單車”收取道路使用等費用,“在法理上完全可行”。

不能停的地方,要劃上禁停區

目前,共用單車遇到的最大困境就是亂停亂放。《指導意見》中明確,各城市要合理佈局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糾正佔用非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

不同的城市要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來規範自行車停車點位元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遊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元,規範自行車停放。

再亂停亂放,可能影響信用記錄

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出一條思路,即鼓勵運營企業落實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採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範使用者停車行為。

事實上,目前電子圍欄在杭州、西安等一些城市的公共自行車站點已開始推廣運用,即將引入南京。但在共用單車的停放上用電子圍欄,還只有少量企業在試點,比如引導用戶將車停到圍欄中,如果不進圍欄的可以要加價等等。

交通專家認為,此後共用單車不能隨意停放,如果違反將影響企業和用戶信用積分。

退押金須“秒退”,再無“七天”之說

共用單車在發展初期,每個騎車人都需要繳納一筆押金。隨著馬雲率領支付寶進入共用單車和汽車行業,目前除摩拜之外的大部分共用單車,都在國內一些城市推出“免押金”,靠信用積分來借車騎行的服務。

《指導意見》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

交通專家表示,以後用戶在退還押金時,企業不能再給予用戶“七天內退還”等限制,須“秒退”。目前小藍單車、摩拜等多家企業可以做到“秒退”,但不少新興企業退款時依舊存在“時差”。

企業回應

三大企業第一時間回應:支持新規

昨天,摩拜、小藍單車、ofo第一時間向揚子晚報發來了對新規的回應。

摩拜在回應中稱,摩拜單車是行業內最早實現押金由協力廠商金融機構進行安全監管的企業,專款專戶,由招商銀行實施押金監管,100%確保用戶押金安全。小藍單車表示,小藍在行業內首發的“天眼系統”,通過機器學習演算法對近百萬輛共用單車進行精細化運營管理、維修、回收整套運營服務體系,避免12歲以下兒童危險騎行所帶來的安全隱患。ofo方面則表示,小黃車已經率先啟用了電子圍欄,並打通了共用單車行業信用體系。

南京探訪

“單車企業安裝GPS”條款或有調整

用戶實名制、禁向12歲以下兒童提供服務……你有沒有覺得交通部發佈的這些條款很眼熟?

沒錯,2個月前,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佈《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中就做出了相關要求。不過,單車企業安裝GPS並上牌照這個要求可能會有調整。

南京的意見稿還對故意破壞共用單車的行為作出了處罰規定。多次出現亂停亂放、違規佔用車輛等行為的使用者,將被列入黑名單。如果市民故意損壞、盜竊網約自行車或者違反道路交通通行有關規定、違規停放的,將由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處理,並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共用單車禁入單位和社區”爭議大

記者瞭解到,目前這一意見已上報市政府待批,原稿中“不得將網約自行車停放在封閉的單位和住宅社區內部”的規定,面臨較大爭議。

據南京市交通部門介紹,目前進入南京市的共有8家共用單車企業,投放車輛達到28.5萬輛,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運營、停放、管理上確實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亂停亂放,與國內其他城市並無二致。為了引導騎車人文明騎行,2個月前,南京市就共用單車的管理意見徵求意見時,曾提出,共用單車不得停放進封閉的單位和住宅社區內部,原意也是希望騎行者可以將車輛停入在公共場合的停放點,方便下一位使用者。不過,不少市民提出異議,“如果進不了社區,那不是跟現在的有樁公共自行車比,也沒啥優勢了嗎?”

據悉,在經過多輪徵求意見和討論後,這一條款可能會從意見中刪除。

專家觀點

應該騎進企業社區

“目前,共用單車依舊沒有找到自己的盈利模式。”吳偉強說,“押金依舊是共用單車企業的命門。目前很多單車平臺載入在阿裡平臺上,看似不收取押金,靠芝麻信用抵消押金,但芝麻信用越多也意味著用戶在淘寶消費越多。所以企業不是不收取押金,而是把錢從左口袋換到了右口袋。”

吳偉強認為,無論是“共用單車”還是公共自行車,都不能侵害公交分擔率,“公交依舊是承擔主要出行任務的公共交通方式。”

“要建設名城的城市,很多道路修得很漂亮,‘共用單車’的發展,也不應違反名城設定。”吳偉強認為,“共用單車”可與公共自行車實行差異化發展,“共用單車”可以騎進學校、企業、社區,而不應全部停放在道路上。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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