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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人注意!下月起又可以多領一筆錢!

回想這幾個禮拜

我們每天都在領略四季

白天在毒辣的太陽下奔波

夜晚卻獨自面對疾風和暴雨

無奈,衡陽的天氣就是這麼任性!!!

從未來7天的天氣預報瞭解到

衡陽的氣溫正在逐步升高,

持續在30°C左右的高溫不是夢,

還不時的伴著降雨發生!!

大家出門在外記得備一把傘哦!

面對端午節後即將開啟的6月高溫

我們迎來了一個好消息!!

下個月,高溫津貼就要發放啦

快和晚報君起來瞭解一下

你會是這部分“漲”工資的人嗎?

01

什麼是高溫補貼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02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注意: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範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03

高溫發放條件

當然,高溫津貼是有一定的發放條件的,也是大家一定要注意的一點。每年6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為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如以下職業:

交警蜀黎

環工人衛

快遞小哥

建築工人

還有其他辛勤的戶外工作者也是一樣

如果工作場所難以確定等特殊情況

用人單位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

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也就是說,基本只有戶外工作者才有資格領取津貼!!!!

如果不是在戶外工作,工作場所溫度達到了33℃

也可以享受高溫補貼的福利

最後,

向這些為我們維護交通,美化城市環境

讓我們吃到外賣、收到快遞

的戶外勞動者致敬!

04

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在高溫費發放的執行上,一直存在爭議,按照平時的執行標準來看,一般一個月有3個高溫天企業就應當支付高溫津貼。執法時,執法部門將會以當天的溫度作為標準,如果當天超過規定的溫度,就應當發放高溫費。

如果企業未按規定支付高溫季節津貼的

勞動者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調解

或者勞動爭議仲裁

亦可直接前往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出門在外,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的權益!

除了高溫津貼,這些權利我們同樣享受

1、日最高氣溫>40℃,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40℃>日最高氣溫>37℃,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37℃>日最高氣溫>35℃,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4、單位應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5、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和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因工作而中暑,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說明,中暑被納入職業病範圍,如果因工中暑,可以向衛生部門申請認定為職業病。一旦被認定為職業病,人社部門將會為其認定為工傷,再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確定讓其享受工傷待遇。當然,如果中暑未達到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可以為其報銷住院費用。

公司發清涼飲品,不算高溫補貼

夏天有的單位會直接給員工發放清涼飲品作貼心福利,可以發福利,但是折抵高溫津貼卻不行。

因為《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特別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單位發放的冰糖綠豆,只能算作一般福利,不能折算為高溫津貼。

接下來,衡陽很快就會進入“燒烤模式”

願每一個在高溫下工作的小夥伴

都能領到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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