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又掛地,而且其中一塊還神秘莫測,一起來看看。
今日上午,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先後風風火火掛出了3宗商服用地(天河、海珠、黃埔各一塊)之後,到中午時分,又掛出增城永寧街1幅住宅用地,4宗地共計20.37億!與此前採用競價+競配建+競自持的競拍方式不同,這塊地採用“價高者得”的競拍方式。
掛牌地塊中,琶洲地塊毫無疑問,起始樓面價最高,將近1.3萬元/平,而神秘莫測的則是增城永寧街塔崗村地塊。
該地塊儘管明確全部為政府拆遷安置房的用地,起拍樓面價則為2766元/平米,但配備了火眼金睛的小編卻發現:宅地賣這麼低,內有乾坤啊!
事不宜遲,立馬來瞧瞧!
增城永寧街塔崗村83101234A17022號地塊
宗地面積:61895.29
容積率:≤3.6
建築面積:194880.6
掛牌起始總價:53900萬元
起始樓面價:2766元/平
地塊要求,競買人在廣州市範圍內競買商品住宅用地從事房地產開發必須使用自有資金,須提交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地塊須知明確表示該地塊須全部用於政府拆遷安置房的建設。根據須知透露的資訊,該地塊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為54133.5平方米,按照容積率3.6計算,可得出這一地塊的可建築面積為194880.6平方米,但其後,小編遍尋公告全文,發現裡面只了描述地塊地面可建“建築面積約174324.843平方米的住宅物業、約14616平方米的商業物業”,但另外5939.76平方米建築面積卻不知所蹤。
5939.76平米移民到火星去了?
此外,政府拆遷安置房在竣工合格,完成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1個月內,競得人須將專案中全部住宅物業和商業物業分別以4990元/平方米和4940元/平方米的價格銷售給開發區建設局指定的拆遷安置對象,並須將專案中餘下的所有地下車庫、公建配套設施、架空層等無償移交給政府。
另外,地塊保證金為起拍價的50%,2.695億元啊!
再有就是地塊裝修標準相當嚴格,分成公共部分和住宅室內裝修部分,對石材、防火門等都有一定要求,就連品牌都為你選好了……
品牌要求
1、拋光磚、防滑磚、瓷磚等為佛山東鵬、蒙娜麗莎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2、成品衛浴陶瓷等為佛山東鵬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3、乳膠漆為國產多樂士、立邦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4、開關插座面板等為羅格朗、施耐德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5、電梯為廣日電梯或同檔次以上品牌電梯產品;
6、室內燈具為西頓、三雄極光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7、室內排氣扇為金羚、正野或同檔次以上產品;
地塊位於去年保利拍下的永甯村永寧街塔崗村83101234A15030號地塊北面,在增城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北部,屬於產業聚集區,地塊及周邊在規劃上屬於增城經開區的配套居住組團。
區域以汽車及上下游產業為主,區域內亦引入了富士康,因此地塊周邊有較強的產業人口支持。
但目前周邊配套不成熟。地塊目前周邊有譽山國際、時代廊橋和保利i立方3個樓盤在售,而合景花漫裡則已售罄,成交均價在1.9-2萬元之間。
該地塊將在2017年6月30日16時開始限時競價。
海珠區琶洲中二區AH041002地塊
宗地面積:15357
容積率:≤5.13
計容建築面積:94308
掛牌起始總價:122501萬元
起始樓面價:12989元/平
另外,地塊需滿足的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 競買人或其控股股東需為從事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運營管理的企業。
● 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需具備國家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 競得人應在廣州市註冊成立,並辦理工商註冊及稅務登記。
● 土地項目建成後,受讓人自持物業不得低於項目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的70%,自持物業必須整體確權,不得分割銷售(含預售和現售)。
●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天河區天河科技園高唐新建區高普路以東、軟體路以北AT0305197-1地塊
宗地面積:7530平,可建設面積6882平
容積率:≤2.0
計容建築面積:13754
掛牌起始價:10706萬元
起始樓面價:7784元/平
地塊還需滿足的其它出讓條件如下:
● 競買人或其控股股東須為從事新能源汽車儲能裝置研發、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
● 競得人須承諾在競得土地後半年內將公司註冊地遷入廣州市天河區天河科技園轄區內。
● 受讓人自持物業不得低於項目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的50%,自持物業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五年內不得出售轉讓。
●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廣州開發區科學城KXC-I3-1地塊
宗地面積:9746平
容積率:1.0-2.5
計容建築面積:24365平
掛牌起始價:16593萬元
起始樓面價:6810元/平
地塊還需滿足的其他出讓條件:
● 競得人須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辦理工商註冊登記;
● 競得人須承諾在土地交付使用後第三年投產,投產年實現營業收入約5億元,繳納稅收約0.5億元;投產後第三年達產,達產年實現營業收入約20億元,繳納稅收約2.6億元。
如未按期投產、達產並實現承諾的營業收入及稅收,經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經發、招商、科技部門認定,出讓人可單方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地塊並退還已繳的出讓合同價款及相關契稅,對已建設的地上建築物根據經財政評審核定的投入成本按使用年限折現進行貨幣補償;
● 競得人須嚴格按照《關於核發科學城KXC-I3-1地塊規劃條件的函》(穗開國規設〔2016〕44號)開發建設該地塊;
● 項目建成後10年內,受讓人自持物業不得低於項目計算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的70%。原則上自持物業必須整體確權,不得分割銷售(含預售和現售);
● 項目建成投產後,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實際經營辦公,經營期限須在30年以上,並在項目註冊後的10年內原則上不得提出減資、撤資或延期入資。
以上掛牌的三宗商服地塊,均於6月26日上午10時開始限時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