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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相雜談 博弈

●世相雜談

博弈

祁白水

清代的司

法制度規定,知縣只對一般民事糾紛有完全主裁權,重大刑事案件只有初審權,沒有定案權。知縣初審結束後,上報知府二審,知府審完,再報都察司審理,然後再由督撫匯案諮結,而殺頭大案,還要督撫重審,報刑部核准,最後由皇帝定案。這種層層設防的審轉制度,可避免出現冤案。

而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卻正是在這樣一種司法制度下製造出來的。因為此案一開始就被與楊乃武有隙的知縣,運用重刑與誘供使案情完全走向了事實的反面,並以人情和重賄綁架了層層設防的審轉制度,這一鏈條上的地方官僚階層,公然以有失地方威嚴而要脅:這一鐵案要翻,以後誰還敢做地方官。丁寶楨為此還咆哮刑部公堂。

楊乃武第一次京控失敗後,才啟動了他作為舉人的同榜、同年等一系列的京官人脈資源網路,這一方也公開宣稱:此案若沉冤不雪,將失天下士子之心。而《申報》等社會媒體又借此推波助瀾:若此案不公,將大失清廷司法之公信力。而最後打動最高決策者慈禧太后的,卻是翁同龢授意手下人上的一個奏疏:地方尚有朋比之心,而朝廷不無孤立之憂。是啊,皇帝尚幼,太后又垂簾聽政,而地方官挾權自重才正是朝廷所最為擔憂的呀,正好借此案敲山震虎,施以顏色,釋放一個信號。於是,才有了楊乃武的鹹魚大翻身。

過去有句話,叫做透過現象看本質,而實在是要通過前臺運作看背後博弈。在我們中國,事件從來就不只是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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