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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讀吧】少一些強加

現代人交往中有一種“非愛行為”,就是以愛的名義對自己最親近的人進行強制性的控制,讓他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這其實是一種非愛性的掠奪,一般發生在夫妻、戀人以及家長與孩子之間。越是親近,越是掠奪。

不少母親常對孩子說:自從生了你以後,我工作也落後了,人也變胖了,一切都犧牲了,都是為了你,你為什麼不好好念書呢?我們天天給你變著花樣做好吃的, 考不上好學校對得起我們嗎?——我們的付出總願意帶上一些附加,目的就是要回報。歸根結底,對他人好是為了對自己好,想讓自己的好換來別人的好,在憧憬人 心換人心,四兩換半斤的等量交易。

國人是善於經營的。求佛拜神看風水,請客送禮搞聚會,都是投資。生意有賠有賺,賺了高興,賠了再來。但情感就不然了——總希望自己的付出沒有白費;結果,希望沒白費的,基本都白費,一白費就傷心欲絕。

孔子的學生子貢夠智慧了,熱情好學,舉一反三,依據市場行情的變化,賤買貴賣從中獲利,以成巨富。與老師談論心得,子貢說:“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 欲無加諸人。”孔子說,算了吧,你根本做不到。孔聖人無情地打擊了學生;其言外之意,沒人可以做到,包括孔丘我。孔子所質疑的並不是子貢的能力,而是子貢 這句話——“我不要別人強加給我,我也不要強加給別人”——這樣的設想自相矛盾,根本沒有可行性。一個人在另一個的心中種植情感與思想,另一個人為什麼要 順從接受?“我不要別人強加給我”,這樣的要求本身就已強加給別人了。

人在情感上如何能愉悅通達呢?就是做最好的努力——您說要最壞的結果吧?又開始強加了;要最壞的結果,證明心裡還是期盼好的結果——別提任何附加條件,但盡人事,不計天命,而天命盡在人事之中。

日子裡,少一些強加,多一些祝福、鼓勵、寬容、信任和理解,我想應該是好的。

(本文發表於2016年10月22日今晚報副刊,作者:張建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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