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他們的愛,跟世界上所有愛情別無二致。唯一不同的是,他們一直被誤解,被歧視,被世人詬病,甚至連至親也無法接受。
據不完全的資料,大約有三千六百萬同性戀者,他們過著不一樣的生活。其實,這個資料是無法統計的,因為無數的同性戀者一生都隱藏自己真正的性向。
是誰,讓同性戀者的路滿布荊棘?
知乎上,有兩個關於同性戀的話題非常能反映同性戀在社會中的處境:
Q:作為同性戀,你最開心的瞬間是什麼?
A(最高票數):跟爸爸聊起同性戀,我問他要是我是同性戀他會怎麼辦,他說那我就把你壓歲錢全部收走。頓了一下,又說,留著給你以後去加拿大結婚。
Q:作為同性戀,你最痛心的瞬間是什麼?
A(最高票數):不是因為不愛而分手,而是因為太愛才分手。
我說:咱倆到今天算是到頭了,我答應了你爸媽,你答應了我,咱別鬧了。
他說:我後悔了,你別走成嗎?
我:你覺得成嗎?
他看著我最終沒有再說話。關上房門的一瞬間,我好像聽到他哭了,我等了他一分鐘,門在沒有打開。
他最終還是選擇了留在光明磊落的世界裡,而我也只好祝他有個錦繡前程。
翻閱過幾百個同性戀者的故事,不難發現,相對於社會歧視與偏見,對同性戀者最大的傷害來自于父母,真正讓他們痛苦的,真正讓他們無奈的,真正讓他們妥協的力量,來自於他的親爹親媽。
同妻,就是男同性戀者妥協後的產物。他們娶一個不愛的女人,假裝幸福地圍繞家庭過一生,過父母和世人眼中期待的美滿人生。
他們像其他異性戀者一樣,渴望著愛情,渴望被愛與愛人。但是在別人看來極其容易的一件事情,他們卻無法做到。比如牽著愛人的手走在路上。
就算他們有勇氣與社會對抗,他們最後依然不忍心傷害自己父母的感情,他們寧可放棄自己真正愛的人,來成就父母對自己的期望,
身為父母,有的人選擇了捍衛孩子獲得愛的權利,有的人選擇了捍衛自己世俗觀念裡所謂正確而健全的愛情模型,而讓自己的孩子痛苦一生。
有一個同性戀的兒女,就像生了一個殘疾的孩子讓父母痛心不已,大部分的他們盲目地寄希望於普世婚姻模式,卻不思考如何讓孩子像平凡人一樣擁有擁有愛一個人的權利。
這值得每個父母深思,尊重天性,捍衛他愛人的權利,何嘗不是一種偉大的父母之愛?
當大家是愛情的右撇子的時候,他們意外地發現自己是左撇子,悲劇的色彩從此籠罩在他們的身上。
只因為,他們與大家不太一樣。
他們也曾經像每小男孩/女孩一樣自由呼吸,自由成長,在春心萌動的時候,他發現他也期待愛情,不過他喜歡的是另一個男孩子/女孩子。
同性戀中要成為百中挑一的成功者才能享受99%普通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就算是,被很多人所寵愛的哥哥張國榮,他也在這個充滿偏見的世界亦不堪重負。張國榮的遺書中曾經說,“我一生沒做壞事,為何這樣?”
世人打著大義凜然的旗號,把同性戀者逼到了死角。
世人把他們逼成了隱婚者,把他們逼成了“不肖子女”,把他們逼成了抑鬱症患者,把他們逼成了一生無法與真愛結婚的人,把他們逼到窮途末路。
在這個鼓吹自由和夢想的世界,這樣的偏見與道德綁架,是一種集體性的脅迫與暴力。
他們在這個滿布荊棘的路上謹慎前行,四方八面而來的不是鼓舞,而是毫無理由的謾駡。他們只是堅持愛情,卻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
請尊重他們愛一個人的自由。
同性之愛與異性之愛,沒有誰比誰更高級,沒有誰比誰更純潔,沒有誰比誰更神聖。
愛一個人,是無法自控的。它就像與生俱來的磁力,將兩個人牽引在一起,你無法抗拒,因為愛不是一種選擇,它是一種本能。
或許生命的真諦就是,去做你自己,去自由地去愛,去自由地去選擇,即使前路滿布荊棘。
請尊重他們。
像不完美的你努力野蠻生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