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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後強險新規,事故後都不敢報險

汽車新規在2017年7月1日將開始執行。新規在內容上進行了很大的調整,其中包括交強險、車船稅、汽車牌照等等方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有哪些變化吧!

一,汽車新規:交強險採用上下浮動式

國家規定:家庭自用汽車6座以下,每年的交強險費用是950元,汽車新規中每輛車的交強險需繳納的費用不再是一樣的了,如圖:

意思就是如果你出現交通事故的次數少,交錢交的也少,出現交通次數多,錢交的也多。恐怕以後出現交通事故你都不太敢報保險。

二,車船稅稅額上漲:

各類車輛稅額上限將普遍上漲:大型客車每年稅額標準為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車為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車為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車為60元至480元。

以家轎為例,7月1日後每年至少需繳納360元,而以前每年僅需180元。徵稅物件也做了較大調整,原先享有免稅“特權”的各類公車,也將與私車根據同一標準交稅。

三,車牌號,車輛報廢後可申請繼續使用:

汽車牌號將被允許車主終身使用。意思就是當你的車開報廢之後,車主可以想車管所申請繼續使用原來的車牌號,但是申請時限為6個月,6個月內沒有購買新車申請續用則視為不續用。為了防止有人惡意買賣或變相買賣車牌號,規定車主擁有原車牌號滿3年的方可申請繼續使用。

大喵點評:出現種種新規宗旨都是讓車主們開車小心點,安全第一,如果足夠注意交通安全交的保險錢也就少,但是如果交通安全意識差,交的錢也多。但是很多網友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網友覺得如果一輛車連續兩年沒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第三年即使發生了車輛刮擦都不敢報保險了,違背了保險的本意。這點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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