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工信部印發了《移動智慧終端機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工信部給出明確指示,除了鬧鐘、設置、通話、短信、通訊錄等基礎功能不可卸載外,手機預裝App必須提供刪除操作。生產企業應在說明書中提供預裝APP清單資訊,並在說明書或外包裝中標識APP詳細資訊(名稱、來源、簡介)的查詢方法。
與此同時,協力廠商權威機構艾媒諮詢公佈了當前手機廠家預裝App的情況。
資料顯示,預裝App數量在5個或以下的手機廠商僅占7.6%,可以說數量非常少。
預裝App數量在16-30個的手機廠商占比28.3%,有32.8%的廠商預裝App數量在31-45個之間,另外還有預裝46個及以上App數量的廠商,其占比高達15.1%。
綜合統計來看,有近一半(47.9%)的廠商預裝App數量超過了30個,超過9成手機廠商都有預裝軟體,而且數量不低於6個,預裝App在5個以下的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