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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政策剛實施,流量又可以省一大筆!

2016年12月,工信部印發了《移動智慧終端機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要求今年從7月1日起:

生產企業應在終端產品說明書中提供預置軟體清單資訊,並在終端產品說明書或外包裝中標示預置軟體詳細資訊的查詢方法。移動智慧終端機生產企業應約束銷售管道,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動智慧終端機中安裝應用軟體,並提示使用者終端在銷售管道等環節被裝入應用軟體的可能性、風險和應對措施。

生產企業和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移動智慧終端機應用軟體可卸載。生產企業應確保已被卸載的預置軟體在移動智慧終端機作業系統升級時不被強行恢復;應保證移動智慧終端機獲得進網許可證前後預置軟體的一致性。

那麼,大家可能會問,工信部的規定是從7月1日起實施,那上個月新買的手機能卸載預裝軟體嗎?去年買的手機能卸載預裝軟體嗎?理論上,解決方式非常簡單,把舊手機升級到新系統就能卸載了,不過,具體就要看各家手機廠商規則。實施了這個政策之後, 沒有了預裝軟體的後臺流量,相信你的流量將會省下一大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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