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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分鐘就是違停!交警教你正確停車

沒有禁停標誌就能隨便停車?停在泊位內就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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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專門提醒,注意“隱形的禁停標誌”,一些路段停放超過1分鐘會被認定為違停。

案例:這兩起違停申訴看一看

6月6日,市民王先生因一張違停罰單多次向南京交警申訴,稱車輛所停路段沒有禁停標誌,同時地上還有黃色停車線,居然被交警貼罰單,要求撤銷處罰決定。

從圖片顯示來看,車輛停在雨花臺區鳳信路,道路旁畫著黃線。

工作人員經過核實發現,圖片中的黃線不是王先生所稱的停車線,而是禁止機動車輛停放的禁止標線。

解析:南京市交管局秩序科仇警官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禁止停車的道路,可設置禁止停車線和禁止停車標誌,禁止停車線為單黃實線。單黃實線施劃在道路中間則是禁止車輛跨越,當單黃實線被施劃在道路一側邊緣上時,其身份便轉變為禁止停車標線。”

留心:注意“隱形的禁停標誌”

南京道路上設置的禁停標誌,如果是一個紅圈內藍底紅叉的圖案,則表示該路段禁止一切機動車臨時或長時間停放;

如果是一個紅圈內一道斜杠的圖案,則表示該路段禁止機動車長時停放,但可以臨時停放,通常這個標誌會設立在學校、醫院等附近。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隱形的禁停標誌”。

6月7日,陳先生將車停在了棲霞區的某加油站入口,被交警處罰。

陳先生認為車輛所停之處無禁停標誌,也無禁停標線,交警處罰沒有依據。

其實根據《道交法實施條例》第63條的規定,距離路口50米之內、公交月臺、加油站、消防設施前後30米之內均禁止停車。

還有一些車主容易誤將紅底白字的八角型停車讓行標誌牌,理解為允許停車的指示牌。

提醒:超過1分鐘會被認定為違停

交管人士說,如何停車也是一門學問。

首先,臨時停車應當將車輛停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和人員通行的地方,且駕駛員不能離開車輛。

其次,除路內泊位外,任何道路均不允許車輛長時間停放,駕車人應當選擇合適的停車場或者單位、社區內部等遠離公共道路的地方進行停放,否則都會被認定為違停。

“一些路段,通常超過1分鐘的停車,都會被認定為長時間停車,也就是違停。”交管人士說。

最後,即使有“泊位”也要看清停車方向、允許停車的時間段,以及是否是殘疾人專用車位等。

否則一旦違規,即使停在泊位內仍屬於違停。

目前,南京在道路外共設有4300個停車場,提供停車泊位63萬個,施劃臨時泊位的道路600多條,提供停車泊位42000個。

市民在出行之前,可以先查詢附近的停車場,規劃好合理線路,避免由於車輛違規停放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 | 揚子晚報網 記者 郭一鵬

編輯 |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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