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影視圈,發生了一件天……大的事。
居然很多人不知道。
演員丹尼爾·戴-路易斯,謝幕了!
他通過公關人員Leslee Dart發佈了聲明說:“丹尼爾·戴-路易斯將不再以演員的身份進行活動,感謝多年來有過合作的演員和觀眾們。”
外媒給出的新聞標題是:丹尼爾·戴-路易斯宣佈息影,震驚好萊塢。
好吧,可能還有人對不上號(暴露看片量了吧……)。
路易斯是誰?
用現在時髦的網路語來說,他可以說是地表最強的演員。
不吹,從獎項和聲望上說,他的確是。
這個擁有英國和愛爾蘭雙重國籍的人,是奧斯卡金像獎自1929年開獎以來,第一位,也是目前唯一一位——
三!度!拿!到!奧斯卡影帝的男星。
每次髮型還都辣麼出彩……
2012年他被《時代週刊》評為“全球最偉大的男演員”。
還沒有“之一”呢。
為什麼是路易斯?為什麼只有路易斯?
因為他是其他演員模仿不來的。
路易斯是典型的方法派演員。
此派認為演員必須精于觀察事實,揣摩現實生活中的行為,想像出演繹角色的心理狀況,演活角色。
方法派的代表人物不少,如羅伯特·德尼祿、阿爾·帕西諾。
他們都有一個通病,那就是有著鮮明的個人特徵,孤獨和神經質。簡而言之,雖然演得好,但演什麼都有自己的影子。
左為阿爾·帕西諾,右為羅伯特·德尼祿
可路易斯,真沒有。
投入角色之後,他有角色該有的一切,唯獨沒有自己。用大白話說就是:
演啥,就是啥。
1985年,他參演的兩部電影,《我美麗的洗衣店》和《看得見風景的房間》在紐約同一天上映。
前者是巴基斯坦人的同性戀男友——英俊陽光、俏皮可愛。
後者中,路易斯又變身英國小貴族,裝腔作勢,言談中有掩不住的傲嬌,看人都是側目。
兩個跨度如此之大的角色,都被他演活了,觀眾都驚到……怎麼說呢……
好想讓他當場、立刻、馬上拿身份證出來檢查。
同一劇組的小男孩狄倫·費瑞希爾的母親,看完路易斯主演的《紐約黑幫》之後,拒絕兒子和他合作。
因為路易斯塑造的那個滿口髒話的冷血屠夫比爾,實在太口怕了!
她說,擔心路易斯生活中就是這樣暴力的人,會帶壞自家小朋友。
(得了吧,擔心兒子比不過演技就直說嘛……)
後來還是工作人員想出了辦法,他們拿路易斯另外一部電影《純真年代》,放給狄倫媽媽看。
這部片中,路易斯那叫一個溫柔,那叫一個紳士,每次說話,還都下意識羞澀地抿下嘴角……
最後,當然,媽媽變成迷妹了。
美國著名的主持人奧普拉曾經總結得很精闢,她說,路易斯的表演大招,叫……
絕情。
為了進入角色所處的情境,他會隔絕一切與現實生活的連接。
導演吉姆·謝裡丹的女兒,回憶過路易斯出演《我的左腳》時的情景:
在其中,劉扮演小腦癱瘓、全身只有左腳能動的殘疾畫家,克利斯蒂·布朗。
拍攝全程(即使在鏡頭外),他也癱坐在輪椅上,拒絕走出人物。
他像個真正的腦癱患者那樣,吃飯要人喂,走路要人推。
“我只見到過他站起身來一次。”
同劇組的演員說:輪椅經過障礙物他也不動,任由自己摔倒,還斷了兩根肋骨。
經紀人過來探班,路易斯堅稱自己就是克利斯蒂·布朗,結果把經紀人氣跑了。
你說他是神經病?呵呵,沒錯,但他不介意。
他忙著模仿呢,哪有空介意……
為了再現面部表情變化大的神經官能症患者,他在療養院待了八周,和真正的小腦癱瘓的病人無縫交流。
為模仿臉部的“表達障礙扭曲”,他連喝一杯酒渾身都跟著抽抽。
別說你努力努力也行,你真的不行——
拍攝結束時,他已經和人物原型克利斯蒂·布朗一樣,能熟練地用左腳畫畫、寫字。
甚至,拾起一枚針頭……
光扮演外表也不夠。
更重要的是,路易斯發現了一個秘密:
“克利斯蒂·布朗拼命想把自己正常化,這才是該角色的迷人之處。”
I think he wanted desperately to normalize himself. That's the fascinating thing about Christy.
在他無法靈活使用的身體和腦海中,在他無窮的想像之間,有著緊張的對抗關係。
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性。
在視窗看到姐姐和情人親吻,他臉上出現渴望。
之後艱難地別過頭,有點悲傷。
外面繼續傳來姐姐和情人的對話,他又忍不住側耳聽。
剛和心愛的女人表白完,她就告訴他,自己將和其他人結婚。
路易斯一言不發,只回報以震驚和憤怒的眼神。
隨後他用了世界上最長的一分鐘,掙扎著說出了兩個字:
恭喜。
這以後,世界搖晃、崩塌了。
不,是他的身體因為壓抑而無法自控,抽搐得讓餐桌都晃起來。
嘴裡發出了好像湧自地底的悲鳴:
“我恨百分之百的柏拉圖!”
這個角色,讓路易斯擊敗了羅賓·威廉姆斯、摩根·弗裡曼,拿下人生中第一座奧斯卡。
拿第二座時,他更牛叉了。
又是影史經典,《血色將至》。
其中一場戲,路易斯扮演的丹尼爾·普萊文,為了開闢石油管道,不得不向神父伊萊低頭,在教堂眾人面前接受羞辱。
他一直在隱忍,像一個聖徒。
直到伊萊說出了那句,指責他“拋棄兒子”的話……
此刻,請允許Sir引用網友@滿囤兒的原句,來讚美路易斯的演技:
三秒鐘,三句話,讓額頭暴出三根青筋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真的不能相信有人會在電影裡“鬼上身”
最後一幕,還是和神父。
世道輪回,伊萊投資失敗來找他借錢。昔日叫囂著為上帝奉獻一切的人,願意為了10萬美元背棄信仰。
這時的路易斯,眼中滿是嘲諷。
因為,復仇的時刻來了。
他佝僂著身體,隨著狂喜手舞足蹈。
口沫四濺,帶著末日般的癲狂,魔鬼上身。
外媒將路易斯在《血色將至》中的表演,評為21世紀最偉大表演的第一名。
不過,也不是所有人,都和媒體那樣愛他。
劇組的人,簡直怕死他了。
小李子萊昂納多說,在《紐約黑幫》開拍的兩天前,他經過路易斯身邊,面帶微笑打招呼:
早上好哇,丹尼爾。
路易斯完全沒鳥……卻發出了《紐約黑幫》中屠夫比爾那種惡狠狠的咕嚕聲。
小李子被嚇得脫口而出:
Oh shit, game on。(擦,這就已經開始了?!)
一直到九個月後,電影拍完,二人沒再講過一句話。
講什麼講啊……你玩假的,他玩真的。
演員囧瑟夫也在接受採訪時和主持人吐槽,路易斯在片場,從不和演員私下交流。
開拍第一天他見到囧瑟夫,便以林肯的身份和自創的“林肯聲音”對他說:
你好,羅伯特(是囧瑟夫在影片中的角色名字)。
囧瑟夫以為他搞笑,只能回一句,你好,Sir。
可之後,他發現路易斯是認真的……於是直到拍攝結束,他都稱劉為Sir,不敢喊別的。
而導演斯皮爾伯格更直接,他只叫路易斯“總統先生”。
路易斯的瘋魔之處,很多電影裡都找得到。
拍《最後一個莫西幹人》,路易斯把自己徹底變成了“莫西幹人”:
學習所有荒野求生技巧,打獵捕魚、造獨木舟,給兔子剝皮……隨身攜帶一把12毫米口徑明火槍,整個拍攝期間只吃自己獵殺的食物;
拍《傑克和露絲之歌》,路易斯飾演隱居嬉皮士:
他直接到加拿大一處偏遠的小島,給自己搭了間小屋……(《南方人物週刊》)
有人要問了,真有這個必要嗎?
真有。
在一段名為《路易斯的表演方式》的視頻中,主持人質問他,為什麼一定要這麼瘋狂地演戲。
他露出了被誤解的委屈:
“大家把這些當成是瘋狂的舉動?但對我而言,不過是最簡單、最基本的一件事情。”
接下來他又入戲了——
“因為我無法想像,蓋瑞這樣一個無辜的人,在監獄經歷七天嚴刑拷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為此他付出十五年牢獄的代價,在此期間,他的父親還病逝了……
《因父之名》劇照
我無法想像,他為什麼會認罪。
我無法想像,他承受了多大的苦難。”
說著說著,他又來勁了……
而唯一能夠感受角色心情的方法是,也只有是——成為他。
路易斯去真正的監獄待了七天,要求員警將自己當成真正的犯人。
員警拿著警棍不斷敲打牢房欄杆,他幾乎沒法睡,最後三天,則是三輪員警連續不斷的長時間審訊。
“然後我覺得,我可以體會當時蓋瑞的心情了。”
說完,他又恢復了平靜。
其實,如果不當演員,路易斯有可能成為一名木匠。
因為和演戲一樣,木匠也能讓人抽離出現實生活。
由於路易斯過度沉迷手工製作傢俱,兒子羅南一直到九歲,都以為他老爸是個建築工人。
他曾經申請當木匠學徒,被拒絕,隨後,他才轉去布里斯托爾老維克戲劇學校,進修了三年演員。
但負責任地說,他的演員夢,在進入戲劇學校之前就被點燃了。
路易斯1957年出生在英國上流階層,父親是英國桂冠詩人塞希爾·戴-路易斯,母親是演員吉爾·鮑肯,猶太裔,是英國著名的伊琳製片公司前領導邁克爾·鮑肯爵士的女兒。
小時候的路易斯相當反叛,還偷竊東西。11歲的時候,他父母終於拉不下那個臉,把他送到肯特郡的七橡樹學校寄宿。
父母的放手,新集體的難以融入,讓敏感的路易斯感到痛苦。
好在,這裡有表演。
在學校,路易斯第一次登臺演出,把自己染黑,扮成黑人小孩,每天晚上床單都會弄得黑乎乎,但沒人會責怪他。
他突然感受到了自由的喜悅,突然意識到:
噯,這不就是我要的人生嗎。
哪怕表演這件事只是一個幻象,它也依舊值得慶祝,因為我們在其中有無限可能。
我們得承認,我們可以通過表演去體驗與自身不同的人生,不必因僵硬的信念而生活,不用嚴格遵循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要生活得不道德,只是那些原則有的時候,也是人們相互殘殺的原因。而在表演中,可以允許那些不道德和無原則,以一種美妙的方式存在。
他開始義無反顧地投身到表演中,那些在別人看來,為角色“痛苦的準備過程”,他反而甘之若飴。
“人們總是說那樣太苦,但他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我覺得很快樂。”
2013年。24年之後。
他憑藉《林肯》,第三次拿下奧斯卡。
外媒又來捧了,這次說的更肉麻:
“他讓林肯復活了!”
其實這一點也不矯情,因為他有資格被這麼表揚。
因為在翻閱了200本書和無數遍朗讀後,在路易斯腦海中,真的出現了林肯的聲音。
他這麼說:我找到了通向這個角色靈魂的指紋。
回到現在。
讓我們記住這一天,2017年6月21日。
因為這一天,是一位偉大演員,主動告別偉大的日子。
在聲明中經紀人說,這是路易斯私人的決定,他和他的代理人都不會就此做出任何評論。
所以,告別的原因我們沒法知道。
他應該沒有聽過咱樸樹的歌:
我曾經跨過山和大海
也穿過人山人海
我曾經問遍整個世界
從來沒得到答案
直到看見平凡,才是唯一的答案
Sir想,在惋惜之外,我們大概也只能庸人自擾地腦補一下,用這首歌替他後面的人生開心吧。
因為他思考過,抓住過,沉浸過,很多個不一樣的人生。
這一次他可能終於打算:
沉浸一把,進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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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助理:漢尼拔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