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安防網訊 頂層設計對智慧城市建設的成效至關重要。如果沒有一個整體性的頂層設計指導,在智慧城市的建設過程中必然會遭遇各自為政、資訊孤島、重複建設等城市資訊化建設的老難題,增加智慧城市建設失敗的風險。
影響頂層設計落地的常見問題
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不是科研問題而是實踐問題,不能落地則意味著頂層設計的失敗,目前不能落地的現象很普遍,有必要研究其原因以便改進。
高大上的頂層設計難落地
頂層設計難以落地原因之一是過於“高大上”,高大上的規劃超越了地區經濟的支援能力、超越了需求的消化能力、超越了應用效益回收成本的能力,甚至超越了政府投資決策的心理承受力,直接阻礙了頂層設計的落地。
未跟上新型智慧城市的發展理念
國家網信辦與國家發改委提出了建設新型智慧城市的要求:強調以人為本,提供讓人民有獲得感的惠民服務,強調政府城市治理與公共服務能力的提升。一些頂層設計還沒有跟上新型智慧城市的節奏,沒有堅持為民服務的方向繼續技術導向、重建設輕服務的方案影響頂層設計的落地。
難以測量的效益目標
某些頂層設計方案的效益目標過於抽象而難以檢查與測量,例如“提高政府決策能力”、“提高資訊共用水準”、“消除資訊孤島”、“充分發揮資料資源的作用”等。這些不可測量的目標不是來自使用者需求,而是來自資訊化推理,把資訊化工具如“資訊共用”、“大資料應用”當成資訊化目標了,把工具應用當目標必然會造成終極目標的模糊及效益不可測量。
未能有效控制運行成本
頂層設計不能有效控制運行成本,也不討論運行經費的持續保障問題必然會難以持續。長期運行的系統必須考慮的運營中的經濟平衡,使智慧城市建設方案能夠得到足夠的財政支援。很多頂層設計方案對項目的長期財政平衡估計得不充分,使一些項目有錢建設卻無錢運行,例如在資料開放與共用方面經常忽略資料品質維護的成本,使資料共用與資料開放不可持續。
沒有調動社會資源的措施
新型智慧城市強調的開放、共建、共用的發展理念,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建智慧城市,但很多頂層設計沒有具體的措施來支持共建理念,智慧城市的規劃始終是政府獨家的規劃,不向公眾公開,資料、介面、平臺都不向企業開放,公眾不瞭解政府的構想又沒有發表意見的管道,無法形成智慧城市共識,社會各界難有參與的積極性。電子政務可以政府為主多做一些,但智慧城市不同,沒有公眾積極參與建設和應用創新的城市永遠算不上智慧城市。
頂層設計難落地的甲方原因
頂層設計難落地並不都是開發者的問題,政府部門作為甲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甲方的要求不合理頂層設計是不可能做好的。
規劃期太長的頂層設計難落地
政府對頂層設計的時間段要求超出了頂層設計人員的預見能力。現在大多數頂層設計人員只有IT開發的經驗(有的連IT開發的經驗都沒有),他們無法估計三年後的技術發展,也無法估計政府與社會需求三年後的變化,時間段太長不確定性因素太多,五年的頂層設計就很難保證品質,頂層設計的時間段不宜超過三年。
範圍太廣的頂層設計難落地
成功的頂層設計需要有明確的邊界,目前的頂設人員只能在相對局限的環境下才能有效的設計,限定範圍可減少不確定性,便於建設目標具體化而容易實現,IBM提出的方案是分行業的,如智慧水務、智慧交通、智慧電力、智慧環保等等,範圍局限的頂層設計容易實現。對多數城市而言,現有的知識與經驗還不足以支撐全市範圍的智慧城市頂層設計。
城市長期發展規劃不到位
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只是城市發展的專業性設計,城市發展的頂層規劃是由政府領導、發改委來制定的。資訊技術人員的思維方式有其業務視野的局限,很難具有城市全面發展的理念與視野,也沒有對全市發展問題的決策權力,城市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成為頂層設計的依據,不能指望頂設人員能夠填補城市在發展戰略層次規劃的欠缺,城市發展規劃若不到位,頂層設計不可能做好。
頂層設計品質檢驗機制的缺陷
頂層設計會成為地區智慧城市投資的指導檔並不現實,政府資訊化專案能否上馬取決於有無經費,條條管理的部門有縱向撥款,就不受頂層設計制約,智慧城市管理部門沒有資金管理權也就難有權威。頂層設計的品質通常由專家評審裁定,但是半天的評審專家們連資料都看不完哪能提出中肯的意見,評審都能通過,專家也不必對自己的意見長期負責。政府也不會為高品質的頂層設計多付費,這些問題導致低品質的頂層設計氾濫,目前頂層設計只能作為參考的資料而不能成為建設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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