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幾個許久未見的大學同學聚會。席間聊起來,我說我剛跑完上馬和杭馬,一群人立刻瞪大了眼睛。
有人問:“那你每個禮拜要跑多少才能去參加馬拉松?”
答:“大概40-50公里吧。”
“我一年也跑不了這麼多。你跑這麼多有什麼用?”
這可能是我遇到過的被問得最多的一個問題了。類似的問題還有:
“你又不胖,為什麼還要跑那麼多?”
“你跑馬拉松又拿不到名次獎金,有什麼用?”
在很多人看來,跑步、健身都是為了減肥、為了健康。當減肥成功,身體感覺良好的時候,跑步這個工具就應該被鎖進工具箱,跑步花費了大量時間,有點得不償失。
而在我看來:所有能感受到美好的事情,都是有用的。
臺灣作家蔣勳曾寫道:美是無目的的快樂,它任何現世的功利都沒有,它就是個單純生命開啟的過程。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漫長的體驗,每一種體驗都不需要回答意義。喜歡就是一種突然發生的美,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事、物可能是最大的幸運,還需要什麼理由?有用還是無用, 誰計較?
我喜歡跑步是因為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無能為力的,有時候即使再努力也無法改變些什麼。但是跑步不一樣:跑步,可能是這個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努力就會有收穫的事情之一。只要你跑了,你付出的多,你比別人勤奮,你就能跑得更快、更遠。
如果一定要計算跑步的得失價值,我想說:跑步給我的回報不僅僅是健康的體魄,更是一種對待生活的態度,一種積極向上的感覺,這種感覺帶給我快樂。
我身邊也不乏一些看似常年做著一些“無用”的事情的人,很多是常人所無法理解的。
我有個好朋友叫洛奇,他是一個重度的“音樂發燒友”。重度到什麼程度呢?他個人收藏了10000張CD、3000張黑膠唱片、5000冊圖書、器材總價值上百萬。這都不算什麼,為了好好聽音樂,他租了一套寫字樓,專門作為聽音室。
很多人會詫異他的投入與癡迷,隨之而來的就是:這有什麼用?
洛奇說:
這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我只是給自己的生活找一個支點,把自己從忙碌的工作中解放出來,聽音樂就是我的支點。
因此,他可以在醫院紛擾的環境中替病人診治,也可以在圖書館裡坐下來,放一張唱片,喝一杯茶;他喜歡德國指揮家富爾特文格勒,也喜歡阿黛爾;他會去上海聽一場音樂會然後連夜趕回寧波,也可以在東海音樂節唱樸樹的歌……
2012年,洛奇以自己的聽音室為基礎創建了“洛奇音樂圖書館”,前幾天他和他的圖書館上了人民網的新聞,成為我們江浙一帶音樂圈的佳話。
這些看上去可有可無,無法直接帶來經濟價值的事情,按照世俗標準看上沒什麼用的東西,可能才是人生真正的美好。
我也是一個世俗之人,會在心中計算得失輸贏,會在意今天賣出多少貨物,會接商業廣告寫軟文,用賺來的錢給自己買一盤遊戲、給電腦升級一下,關心一下房價、股價這種很有用的事情。
但是,我深信,多年以後,當年華老去,最終留下烙印讓我老淚縱橫的是這樣一個個瞬間:
第一次越過馬拉松終點線時,噴薄而出的淚水;
和好友一起駕車12個小時,只為看一眼最東邊的日出;
淩晨4點起床趕往海邊,去吃一碗最新鮮美味的海鮮面;
……
我相信,如果有一天我孤單寂寞,四周一片漆黑,她們會像樓道裡的感應燈,我一跺腳,就全都亮了,照亮並溫暖前行的路。
世事紛紛擾擾,我們去做很多事情,最終都是為了追求一種感受。
金庸在《白馬嘯西風》的結尾寫道:
白馬載著李文秀,
緩緩地走向杏花春雨中的江南。
身後,大漠風沙越來越遠。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無數風流少年,如花美眷,
在二十四橋的明月裡吹簫,
在春江花月夜的韻律中繾綣。
那麼,李文秀呢?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
可我偏偏不喜歡。"
反過來,如果有人問我:
跑步有什麼用?
聽音樂有什麼用?
收集手辦模型有什麼用?
買那麼多口紅有什麼用? 沒
用,但是我喜歡,
因為,那是我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
因為,高曉松的媽媽說過: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